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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90000/2024-220324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4-11-15
文号: 秀洲建〔2024〕29号 来源: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FXZD16-2024-0001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4-11-15
文号: 秀洲建〔2024〕29号
来源: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秀洲区园林市政设计方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11- 21 14: 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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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秀洲区园林市政设计方案评审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兴国家高新区(高照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各国资公司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全区园林市政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水平,确保园林绿化和市政项目高质量落地建设现将《秀洲区园林市政设计方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秀洲区园林市政设计方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园林市政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水平,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效,确保园林绿化和市政项目高质量落地建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对象

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包括国资)建设的各类主要园林市政项目,包括大型公园绿地、主要道路及水系两侧绿地、快速通道、主干路等市政道路及桥梁、重要公建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等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设计文件。各类住宅小区(包括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绿化景观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评审范围及分类

根据各类园林市政项目规模大小及重要程度,设计方案评审分专家组评审和主管部门评审两个层级开展。

(一)专家组评审项目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组织专家组评审:

1.城市主干道及其附属绿地;

2.主要公园绿地附属绿地;

3.重要的公建项目附属绿地;

4.对城市交通运输或城市景观具有重要影响的市政桥梁;

5.总投资在1000万(含)以上的园林市政工程;

6.有必要提交专家组评审的重要工程。

(二)主管部门评审项目范围

总投资4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项目,由区住建局负责设计方案审核把关,视需要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审程序

(一)专家组评审项目

1.会议组织:会议由区住建局具体组织实施,参加单位一般为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区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嘉兴国家高新区分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以及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专家组评审会议一般由区住建局分管局长或其委托的人员主持。

视评审项目重要程度,评审时应当邀请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园林市政专家或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园林市政企业技术负责人2到5名参与把关。

2.召开频次:专家组评审会议一般按每个建设项目组织一次评审,必要时可以两个及以上项目合并审查。

3.会议流程:由项目业主单位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先介绍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再请有关人员及专家发表意见,最后由主持人综合统筹后提出审查意见(如一个建设项目提交两个及以上设计方案时,择优选出一个设计方案)。

(二)主管部门评审项目

区住建局审核后,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视需要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意见,并对相关意见进行吸收汇总。

四、评审内容

园林市政设计方案的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2.设计方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设计内容是否完整,各专业设计标准、深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3.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并符合城市功能需求;

4.设计方案概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概算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五、其

由区住建局负责整理形成评审会议纪要或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方案修改依据。专家组评审项目设计方案优化完善后,提交区长办公会议(城建项目)审议或通报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会议纪要(审查意见)、专题会议审议纪要修改完善并审通过,且前期条件完备,方可进入项目招投标程序,依法必的项目,由区住建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做好招投标监督工作。

六、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秀洲区园林市政设计方案评审编制要求

 

 

                 
附件

秀洲区园林市政设计方案评审编制要求

 

一、具备明确的方案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应包括项目概况、设计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文件、专项规划等)、现状分析、规划定位、设计思路及用地技术经济指标等。

二、具备清晰的方案设计内容

设计方案内容应详细而明确,主要包括总体设计框架、分部和要点的表现及工程造价等,具体如下。

1、现状总体分析应说明用地概况、现状问题分析和解决方案。

2、总体设计框架应表明设计意向、定位、总体设计、总布平面图、综合分析图、竖向分析及相应的立面图和效果图。

3、分部和重要节点的表现应包括局部和重要节点设计平面图、竖向关系图,意向图和效果图。

4、园林设计应包括植物绿化设计、铺装材料设计、园林家具及特色构筑物详细设计、园林灯光设计、给排水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专项等。其中园林绿化项目应附竖向设计图,植物种植图(CAD图),苗木配置表应注明乔灌木和地被的种类、规格、单位及数量。

5、市政道桥项目应包含道路、桥梁、隧道的结构、排水、景观、交通、照明及材料环境保护、风险评价、成本分析、运营管理等设计章节,并附项目详细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结构设计图及相关附属设施图纸等(CAD图)。

6、工程造价条目清晰,有相应附属设施和安装设备的,造价中应分别表明施工及安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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