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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3-210242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文号: 秀洲农水〔2023〕117号 来源: 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FXZD65-2023-0004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文号: 秀洲农水〔2023〕117号
来源: 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秀洲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9- 13 16: 05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 政策图解>>

秀洲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一)为进一步完善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加强农业项目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建立项目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省、市农业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市、区财政设立和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达,归口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管理实行项目化管理的农业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粮食生产扶持农业救灾资金、各类以奖代补资金、试验示范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等任务性政策性补助补偿资金不适用本办法。

对按上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或按上级批复组织实施的专项资金项目,按上级要求执行管理。

(三)农业项目管理遵循“目标清晰、重点突出、绩效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农业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储备、申报、立项、实施、监管、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实行项目评审、公示、审计审价等制度。按照综合协调、统分结合的原则,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和各镇(街道)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项目储备、申报、评审立项、公示、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验收、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配合开展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视情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镇(街道)承担项目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政策宣传项目组织申报、日常管理、项目初验、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五)项目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乡村产业科负责项目协调管理,组织项目储备申报和项目储备库管理;资金归口管理科站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公告公示、下达建设计划;项目归口管理科站负责项目储备初审、项目审核、实施管理、项目验收、提出资金拨付意见、收集整理项目台账资料;计划财务科负责会同项目归口管理科站组织项目审计审价、绩效评价、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

 项目支持对象、扶持方向和补助比例

(六)项目支持对象原则上为秀洲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运作规范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七)农业项目应符合相关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各级政府的农业扶持政策导向和支持范围。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根据产业政策导向、重点发展方向项目实施范围组织开展项目储备工作;根据各级资金指标、任务清单和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开展项目申报

(八)原则上对由行政事业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和村级抱团公司等承担的公益类项目,最高按其投资额的80%安排计划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对由主体承担的项目,最高按其投资额的50%安排计划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对有明确补助比例和标准的专项资金项目按专项资金政策执行。对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项目储备与入库

(九)建立农业储备项目库。农业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库制度实行常年申报、动态管理。

(十)储备项目申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产业科会同资金归口管理科站负责下发储备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编制储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秀洲区农业储备项目申报审核表》(附件1)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镇(街道)要及时组织申报储备项目,对申报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做好源头把关,初审后推荐上报。

(十一)储备项目审核。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归口管理科站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资料审核、实地踏勘,对储备项目主体资质、产业发展导向、用地性质(农业设施用地审批、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以及实施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储备项目入库意见。

(十二)储备项目入库。乡村产业科将拟入库的储备项目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储备项目库。

(十三)储备项目库的运行管理。储备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当年未立项的项目,如项目未实施未变动的,继续留库;如已变动的,及时调整更新后再行申报;如已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移除出库。

 项目申报与立项

    (十四)申报项目化管理的各类的农业项目,原则上由储备项目库中择优选择。

(十五)项目申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资金归口管理科站根据各类专项资金要求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各镇(街道)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如实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秀洲区农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秀洲区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平面图和相关施工设计图等,并对项目真实性作出承诺;项目申报材料由镇(街道)初审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归口管理科站

(十六)项目评审。资金归口管理科站牵头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单数),专家组根据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和支持重点、项目的基础条件、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按资金项目类别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评审项目进行排序。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资料进行完善。

(十七)项目立项。项目采用竞争性立项,资金归口管理科站根据专项资金总量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等,提出拟立项项目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对申请上级部门立项的专项资金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会同区财政局行文上报。

(十八)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建设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

2.项目单位不具备规定的资格;

3.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使用违禁投入品,或存在违法用地的;

4.以往实施的项目执行不力,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或未通过验收的。

 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

(十九)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归口管理科站和项目所在镇(街道)要确定项目管理负责人,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二十)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负总责,严格按照项目下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如确需变更、调整或终止时,实施单位应及时向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踏勘审核后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申请,经局项目归口管理科站调查核实,论证通过后发文批复

(二十一)镇(街道)要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二十二)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归口管理科站要加强项目业务指导、日常管理,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对重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规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进度。

(二十三)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或镇(街道)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价审计。

 项目验收

(二十四)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镇(街道)初验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申请验收。项目归口管理科站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业务科站专业人员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单数),分管领导担任组长。

(二十五)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秀洲区农业项目验收表(附件4);

2.项目总结;

3.项目申报资料;

4.项目立项文件或调整批复文件;

5.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工程竣工图和竣工验收单等施工资料;

6.项目财务资料,项目审价或审计报告;

7.项目建设前、中、后对比照片,宣传资料等;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十六)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下达的建设计划批复相符,是否按计划完成主体类项目要求各分项建设内容达到建设计划的95%以上、各分项审定投资额达到建设计划的90%以上,对公益类项目要求各分项建设内容和审定投资额均达到建设计划的85%以上

2.项目建设进度;

3.项目实施达到的预期效果和效益指标等;

4.项目工程和财务等台账资料齐全、规范;

5.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二十七)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翻阅资料、查验凭证等,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验收要求,通过验收的项目出具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后组织验收;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项目验收要求的,终止项目实施并收回已补财政资金。

对验收通过项目结果运用:

对审定投资额未达到计划投资额的分项,对该分项按投资计划完成比例折算核减补助资金。对超过计划投资额的分项按计划投资额补助

    (二十八)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验收不予通过并取消其三年内财政补助项目申报资格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虚假合同、虚开发票、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弄虚作假的;

2.恶意欠缴土地流转费的;

3.项目建设期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被依法查处的;

4.其它违法违规情况的。

 资金管理

(二十九)原则上在上级资金和工作任务(任务清单)文件下达后4个月内,完成具体项目立项报备工作。

(三十)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大额资金应实行转帐支付,支付凭证必须合法有效。

(三十一)项目立项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落实项目资金。在安全高效前提下,分类推进资金尽早兑现、尽早发挥效能,可实行立项预拨、按进度拨付、完成兑现等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三十二)切实加强各专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相关专项结转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尽快使用或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分配到部门的资金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结转未满两年的属于指导性任务的补助资金在落实相关政策、完成有关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及时提出统筹意见,经区财政局复核在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内立项和分配使用资金,推进资金统筹整合。

(三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骗取、滞留财政补助资金。对因项目建设单位主观原因不按规定完成建设内容和使用资金的,停拨资金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对违法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三十四)专项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五)农业项目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方案和要求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可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实施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

(三十六)绩效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落实整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年度项目储备、立项评审的重要因素。

   

(三十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30日后施行,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原《秀洲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秀洲农202188号)同时废止。

 

附件:1.秀洲区农业储备项目申报审核表

2.秀洲区农业项目申报表

3.秀洲区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4.秀洲区农业项目验收表

5.秀洲农业项目管理流程

6.秀洲区农业项目管理归口分类

7.秀洲区农业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附件1

秀洲区农业储备项目申报审核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土地性质或来源


建设内容分项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数量

计划投资

(万元)













合  计


新增生产能力和效益分析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镇(街道)审核意见:

                                               

 

业务科站及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附件2

秀洲区农业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元)


计划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无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镇(街道)审核意见(包括项目可行性、规范性审核):

 

 

 

 

 

           负责人:                 单位(盖章)                                   

         

附件3:

秀洲区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类别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周期


建设内容分项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数量

计划投资

(万元)






















合  计


新增生产能力和效益分析


 

附件4

秀洲区农业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资金类别及资金下达文号:


项目立项或审批文号:


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元)


项目核定投资
(万元)


申请验收提供材料

1

项目总结


2

项目申报资料


3

项目立项文件及调整批复文件


4

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和竣工验收单等资料


5

项目财务资料(发票、转账凭证、记账凭证等)


6

项目审价或审计报告


7

项目建设图片(前、中、后)


8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计划      (数量)

完成       (数量)

计划投资(万元)

核定投资(万元)

1






2






3






4






5






合计






项目建设单位承诺:
    本单位对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盖章)
                                                                   

镇(街道)初验意见                                       


验收组意见

 

 

 

 

 

 

 

 

 

 

验收组组长:

          

验收组成员名单

序号

职务、职称

1






2






3






4






5







附件5

秀洲区农业项目管理流程

 

 




附件6

秀洲区农业项目管理归口分类

专项资金名称

政策类别

资金归口   管理科站

项目归口  管理科站

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乡村产业科

相关科站

农业产业强镇

乡村产业科

相关科站

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

农业“双强”

相关科站

相关科站

市级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建设资金

鼓励农业项目投资

乡村产业科

相关科站

区级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产业发展项目

乡村产业科

相关科站

数字农业项目

农情监测与信息中心

育秧中心建设项目

农机管理站

 

 

 

 

 

 

 

 

 

 

 

 

附件7

秀洲区农业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责任单位

管理职责

项目协调管理

乡村产业科

1.会同资金归口管理科站负责组织储备项目申报通知,组织开展储备项目申报

2.负责项目储备库建设管理

3.负责项目进度统计汇总

资金使用管理

计划财务科

1.负责项目资金调配和整合

2.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

3.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

4.组织审计审价和绩效监控评价

5.负责资金使用进度统计汇总等

具体实施管理

相关科站

1、按照项目管理归口,负责储备项目的审核、现场踏勘、对接,提出建议意见,提出项目储备意见,做好列入储备库项目的资料完善工作;                              2、按照资金管理归口,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公告公示、下达建设计划等;

3、按照项目管理归口,组织项目计划下达前的对接与核实工作,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

4、按照项目管理归口,组织项目实施、指导、进度检查统计,组织项目验收,提出项目资金拨付意见,参与项目绩效自评,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等。


秀洲农水〔2023〕117号-关于印发《秀洲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4号(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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