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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3-210244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文号: 来源: 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文号:
来源: 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主要领导人解读】 《秀洲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3- 09- 13 16: 13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上级部门相继发布了《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 号)和《嘉兴市级农业投资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嘉农发〔2023〕33号)等文件,对资金与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农业项目支持重点、补助标准、管理实施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为加强和规范农业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秀洲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文件制定依据

1、《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 号)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浙财预〔2022〕20号)

3、《嘉兴市级农业投资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嘉农发〔2023〕33号)

三、文件制定过程

1、政策引领、因地制宜。在充分深入研读分析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区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对项目储备、评审、立项、监督、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通盘考虑,和局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反复的座谈讨论。

2、流程规范,公开透明。文件由区农水局调研起草,8月1日-10日书面征求区级机关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意见建议,8月1日-10日在区政府网站征求了部门和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文件同时通过了公平性、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送审稿。2023年9月1日区农水局党委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四、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9个部分37条。一明确了农业项目资金的范围、管理遵循的原则,项目管理的内容和各部门的职责;二明确了项目支持对象、扶持方向和补助比例;三明确了项目储备的办法;四明确了项目申报程序与立项办法;五阐述了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办法;六明确了项目验收的办法,包括验收的资料、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验收结果应用;七明确了资金拨付与管理办法;八明确了项目绩效评价办法;九为附则。

一是优化项目管理程序。按照项目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储备、立项、验收等操作流程和项目归口分类,简化管理程序,缩短立项时间,明确管理科站。

二是对调整项目补助比例和验收结果运用。参照市级项目补助比例和验收标准相应进行了调整。

三是调整资金拨付程序。推进项目资金尽早兑现,实行立项预拨、按进度拨付、完成兑现等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解读人:卜忠伟。

3.联系电话:0573-8367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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