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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3-205646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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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3〕15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FXZD01-2023-0004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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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3〕15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文物保护和修缮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十届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秀洲区文物保护和修缮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秀洲区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打造文博强省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特制定《秀洲区文物保护和修缮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嘉兴“两个”源远流长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文物保护为基础,以活化利用为方向,以我区丰富的不可移动文物为载体,全面推进新时代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增强秀洲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护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坚持原址保护
不可移动文物的地理位置具有其独特的历史价值,是反映这一区域历史、文化、社会变迁的重要载体,一般情况下应坚持原址保护,不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搬迁。
(三)坚持修旧如旧
修缮保护工作必须遵守最小干预原则、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要保存原来的文物形制、文物结构、建筑材料和工艺技术。
(四)坚持社会参与
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的公民保护义务落到实处。做好保护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确保文物安全。
(五)坚持活化利用
活化利用是发挥文物价值的关键所在,应根据文物特点,结合实际,充分挖掘潜力,活化利用,服务社会。
三、主要任务
目前全区(不含嘉北、塘汇)不可移动文物25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等。围绕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找准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公约数、最佳切入点,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今后三年(2023-2025年)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六项:
(一)明确相关职责
由区文物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全区文物保护相关事宜,指导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维修保护和建设规划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培训、监管等日常工作,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全力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工作。各镇、街道负责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在城乡建设过程中落实属地文物保护职责,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巡查、维修、合理利用和建设规划区内的考古调查、勘探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文物抢救性维修
各镇、街道要按三年行动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抢救维修工作,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险情。各镇、街道应预算安排所辖区内文物修缮所需经费,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的修缮补助,其中:200万元用于补助市级及以上文保单位修缮;100万元用于补助文保点(登录点)及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所有人无力承担的,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酌情补助。鼓励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主动修缮,或由各镇、街道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通过征收补偿后进行修缮。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各镇、街道要落实人员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提出维修申请。
(三)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原址保护原则。严格控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确需异地保护的,应当依法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在完成法定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应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推进文物场所合理利用
各镇、街道要结合建设需要,在保护基础上推进文物的再利用工作,以文旅融合发展理念推动文物的活化利用。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做好大运河(秀洲段)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文章,打造王江泾镇、新塍镇等运河古镇特色,推进高公兴酱园、朱彝尊文化园等项目建设。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综合利用一批古桥、古建筑等文物,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涉及文物保护传承和利用的项目,邀请文物主管部门参与指导,方案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法定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加强文物保护日常监管
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要将文物安全纳入全区网格化监管范围,严格实行每月2次以上的巡查机制。抓住数字化改革契机,整合省市区镇各级资源,推进多跨融合的数字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损坏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文物保护制度化、法治化,进一步严格和完善文物市场管理。
(六)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文物保护良好氛围。
四、重点工作
遵循文物保护工程特殊规律,有序开展全区18项文物修缮保护工程。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项、文物保护点8项、未定级4项。其余文物维修项目由各镇、街道每年按照辖区内需要修缮的三分之一进行,修缮方案按规定报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实施,完成后报区文物行政部门监管核实。
(一)国保保护项目。稳步推进长虹桥保护措施,启动并实施王店粮仓群19-23号粮仓保护修缮。
(二)红色革命点保护项目。修缮新塍镇东岳庙,保存作为三月半夺枪事件主要地点的那份红色记忆。
(三)古桥类文物保护项目。修缮新塍镇凤鸣桥等一批古桥,保护江南水乡特色遗产,
(四)房屋类文物修缮利用项目。修缮张绍忠故居、龚宝铨故居等名人故居建筑。修缮油车港镇后埭梅氏民居等建筑,利用老房老屋风格各异、韵味无穷的建筑风貌体会历史的厚重感,感受历史的变迁。修缮洪合镇泰石桥拱顶粮仓、新塍镇粮站旧址、高照粮站旧址等,重现“浙北粮仓”的历史风貌。
(五)活化利用保护项目。修缮高公兴酱园门面房、高公兴酱园进行,挖掘、恢复高公兴酱园的价值。
(六)古墓葬类文物保护项目。整治洪合项氏墓墓区环境并增加技防手段,确保文物安全。
(七)抢救性保护项目。受时间、技术、经费、法规政策等条件限制,及时对突发严重危险文物采取可逆性临时抢险加固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镇、街道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二)资金保障。加大区镇两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按照责权利统一原则拓展修缮资金来源渠道。
(三)政策保障。深入调研并探索完善涉私有产权房屋类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相关机制;开辟抢救性保护修缮项目工程审批“绿色通道”。
附件:秀洲区文物保护和修缮三年行动项目计划一览表(2023-2025年)
附件
秀洲区文物保护和修缮三年行动项目计划一览表(2023-2025年)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类型 | 辖区 | 计划保护、维修年份 |
1 | 王店粮仓群 | 国保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王店镇 | 2023-2025 |
2 | 长虹桥 | 国保 | 古建筑 | 王江泾镇 | 2023-2025 |
3 | 洪合项氏墓 | 市保 | 古墓葬 | 洪合镇 | 2023 |
4 | 龚宝铨故居 | 市保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油车港镇 | 2023 |
5 | 泰石桥拱顶粮仓 | 文保点 | 古建筑 | 洪合镇 | 2023 |
6 | 新塍粮站旧址 | 未定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新塍镇 | 2023 |
7 | 油车港镇开关厂旧址 | 文保点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油车港镇 | 2023 |
8 | 后埭梅氏民居 | 未定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油车港镇 | 2023 |
9 | 高公兴酱园门面房 | 市保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新塍镇 | 2024 |
10 | 高公兴酱园 | 市保 | 古建筑 | 新塍镇 | 2024 |
11 | 王店老火车站碉堡及附属房 | 文保点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王店镇 | 2024 |
12 | 高照粮站旧址 | 文保点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高照街道 | 2024 |
13 | 东岳庙 | 文保点 | 古建筑 | 新塍镇 | 2024 |
14 | 关帝庙 | 文保点 | 古建筑 | 新塍镇 | 2024 |
15 | 东荷村天德桥 | 文保点 | 古建筑 | 王江泾镇 | 2025 |
16 | 张绍忠故居 | 文保点 | 古建筑 | 油车港镇 | 2025 |
17 | 蓬莱凤鸣桥 | 未定 | 古建筑 | 新塍镇 | 2025 |
18 | 旗星礼堂 | 未定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新塍镇 | 2025 |
15关于印发《秀洲区文物保护和修缮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FXZD01-2023-0004)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