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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3-205647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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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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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一、制定背景
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把文物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是推动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文物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落实省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推动我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文物事业发展保障机制,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区文旅局牵头编制了《秀洲区文物保护和修缮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面部署,“坚持保护第一”、“保护文物也是政绩”、“让文物活起来”等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党全社会形成守护历史文脉、传承中华文明的强大合力。形成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 打造文博强省的意见》(浙委发〔2022〕46号)等法律法规对文物除险保安、活化利用、守正创新、变革重塑,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切实讲好中华文明提供了依据和提出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一)认真细致做好文件的起草。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同时,制作了《行动计划》的解读图文等资料。
(二)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结合秀洲实际,与市级文物主管部门多次沟通,了解上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最新要求,形成了初步想法并开展起草调研。通过对三普复核工作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充分掌握秀洲区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本着全面推进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的,形成初稿。在秀洲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民意征求。后又在秀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进行公示。同时,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及镇、街道、国资公司、运河湾新城建设指挥部等28个单位意见。确保《行动计划》内容切实可行,要求明确。
(三)严格合法性审查。经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通过,最终形成《秀洲区文物保护和修缮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嘉兴“两个”源远流长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增强秀洲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保护原则、坚持原址保护原则、坚持修旧如旧原则、坚持社会参与原则、坚持活化利用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相关职责;二是加强文物抢救性维修;三是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四是推进文物场所合理利用;五是加强文物保护日常监管;六是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
(四)重点工作。
有序开展全区18项文物修缮保护工程。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项、文物保护点8项、未定级4项,具体分七类保护项目。
(1)国保保护项目。稳步推进长虹桥保护措施(防撞工程),启动并实施王店粮仓群19-23号粮仓保护修缮。
(2)红色革命点保护项目。修缮新塍镇东岳庙,保存红色记忆。
(3)古桥类文物保护项目。修缮新塍镇凤鸣桥等一批古桥,保护江南水乡特色遗产。
(4)房屋类文物修缮利用项目。修缮张绍忠故居、龚宝铨故居等名人故居建筑,利用老房老屋的前世今生感受历史的变迁。修缮洪合镇泰石桥拱顶粮仓、新塍镇粮站旧址、高照粮站旧址,重现“浙北粮仓”的历史风貌。
(5)活化利用保护项目。修缮高公兴酱园门面房、高公兴酱园,挖掘、恢复高公兴酱园的价值。
(6)古墓葬类文物保护项目。整治洪合项氏墓墓区环境,增加技防手段,确保文物安全。
(7)抢救性保护项目。对突发严重危险文物采取可逆性临时抢险加固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二是资金保障,按照责权利统一原则拓展修缮资金来源渠道;三是政策保障,深入调研并探索完善涉私有产权房屋类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相关机制。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
本《行动计划》由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科室:秀洲区文物保护所
联系电话:0573-8272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