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区政府办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0411ZF010000/2024-216365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5-14
文号: 来源: 秀洲区政府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5-14
文号:
来源: 秀洲区政府

【部门解读】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洲区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灶管阀”一体化淘汰置换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05- 14 10: 12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推进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浙安委〔202317号)和《浙江省城镇燃气领域十四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活动,由区住建局拟定了《秀洲区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灶管阀一体化淘汰置换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33中旬,区住建局开始起草《秀洲区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灶管阀一体化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在局内部科室多次讨论会商基础上形成初稿,3下旬,在与各主体、区级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相关事项,对初稿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书面征求各主体、区级有关部门意见。

三、意见征求情况

1.各主体,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

20243月中旬,区住建局起草《秀洲区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灶管阀一体化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并征求各主体、相关部门(单位)等25家单位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3条,采纳司法局关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的建议,不采纳王店镇关于变更灶管阀更换模式的建议,不采纳嘉燃集团关于将管道燃气用户不合格的灶管阀纳入普查及补贴范围的建议。

2.公众征求意见情况:

20243月下旬,由区住建局在秀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政务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合法性审查情况

20244月,区司法局就《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4条审查意见,采纳3条,不采纳关于补贴政策是否有上级文件依据的建议。

五、主要内容概述

本《方案》拟以秀洲区人民政府名义向社会颁布,主要内容共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和时间、具体举措、置换标准方式和操作流程、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一是工作目标。截至20251231日,对完成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的居民用户给予财政补贴,实现区内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应换尽换(本政策与《秀洲区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时间同步)。二是实施范围和时间。1.实施范围。灶具:秀洲区城乡居民使用不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无熄火保护装置、使用期限超过8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瓶装液化气灶;管阀:秀洲区城乡居民使用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调压器、连接软管,连接软管不符合《浙江省城镇燃气领域十四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2.补贴时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至20251231日期间更换的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三是补助标准。对于符合条件居民用户给予150/台的不合格灶具置换淘汰补贴、对更换不锈钢波纹管及带丝口减压阀(带过流切断装置)给予100/套补贴(包含不锈钢波纹管及减压阀安装服务费)。财政补贴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按5:5承担,其中街道部分由运河湾新城指挥部、嘉兴高新区承担。四是置换标准、方式。1.置换标准。居民置换灶具应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并具有强制性认证(CCC)标识,适用液化石油气气源;灶具、软管应使用不锈钢波纹管及带丝口减压阀(带过流切断装置)。2.置换方式。各镇、街道应结合实际选择若干标准灶具及配件置换点,组织燃气企业、灶具品牌经销商开展燃气器具淘汰置换活动。对于置换点难以覆盖或出行不便居民,可由村(社区)采用灶具及配件下村、送货上门等多种方式,确保应购尽购、应换尽换。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办法》由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

联系科室:秀洲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3-8338526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