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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10000/2024-216361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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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5-14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4〕20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FXZD01-2024-0006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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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5-14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4〕20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灶管阀”一体化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已经十届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秀洲区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灶管阀”一体化
淘汰置换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推进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浙安委〔2023〕17号)和《浙江省城镇燃气领域“十四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活动,结合秀洲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强化部门协作机制,落实属地政府职责,引导燃气用户积极参与,全力推进居民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工作,有效减少因不合格“灶管阀”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完成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的居民用户给予财政补贴,实现区内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应换尽换”。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实施范围。“灶具”:秀洲区城乡居民使用不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无熄火保护装置、使用期限超过8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瓶装液化气灶;“管阀”:秀洲区城乡居民使用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调压器、连接软管,连接软管不符合《浙江省城镇燃气领域“十四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
(二)补贴时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更换的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
四、具体举措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召开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和淘汰置换政策,倒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清单,狠抓工作落实。压实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属地责任,发动村(社区)、燃气企业、网格员等力量,在前期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细化辖区内的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排查,切实摸清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底数。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看秀洲”等新媒体,从鼓励居民淘汰、置换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等角度,分主题、分阶段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官方平台发布优惠政策、置换渠道等信息,精准引导动员,使广大居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时间节点,积极主动参与淘汰置换活动。
(三)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区城市运行专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范围内居民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工作,制定工作机制、工作目标,及时汇总淘汰置换数据;负责研究制定并协助落实财政补贴拨付工作。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负责压实属地责任,积极发动村(社区)、燃气企业、网格员等力量,切实摸清辖区内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底数,组织引导居民淘汰置换。区住建局负责起草、制定居民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并做好具体解释工作;督促区内燃气企业开展居民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政策宣传和入户安检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现有燃气具及配件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和不符合认证的灶具及配件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标准燃气灶具及配件选择、鉴别技术指导;强化质量认证监管并对燃气灶具及配件置换点监督抽检。
(四)强化保障,明确要求。为鼓励居民使用标准燃气灶具及配件,对于符合条件居民用户给予150元/台的不合格灶具置换淘汰补贴、对更换不锈钢波纹管及带丝口减压阀(带过流切断装置)给予100元/套补贴(包含不锈钢波纹管及减压阀安装服务费)。财政补贴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按5:5承担,其中街道部分由运河湾新城指挥部、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承担。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形成灶具及配件居民清单报区住建局备案。活动期间发现符合条件的新增居民用户,应及时上报区住建局更新清单(新增户数不得超过原清单数量20%)。未按标准置换灶具及配件或不在乡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灶具及配件居民清单内的用户,不得享受活动补贴。
五、置换标准、方式和操作流程
(一)置换标准
居民置换灶具应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并具有强制性认证(CCC)标识,适用液化石油气气源;灶具、软管应使用不锈钢波纹管及带丝口减压阀(带过流切断装置)。
(二)置换方式
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应结合实际选择若干标准灶具及配件置换点,组织燃气企业、灶具品牌经销商开展燃气器具淘汰置换活动。对于置换点难以覆盖或出行不便居民,可由村(社区)采用灶具及配件下村、送货上门等多种方式,确保应购尽购、应换尽换。
(三)操作流程
1.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会同燃气企业根据前期排查资料向用户发放隐患整改单,形成灶具及配件居民清单报区住建局备案;
2.以村、社区为单位,向清单居民发放灶具及配件置换淘汰补贴券;对于非房屋业主的承租人需与房屋业主共同向村(社区)申请补贴券,房屋业主负责对灶具及配件进行保管,因房屋承租人变动等原因导致灶具及配件损坏、遗失,由房屋业主自行负责;
3.居民凭券购买标准灶具及配件;
4.购置灶具及配件安装完成后,村(社区)和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回收整改单并签字确认;
5.居民按要求将废弃燃气器具及配件交至村(社区)指定地点统一回收;
6.灶具及配件置换点凭补贴券、购物发票向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申领补贴资金;
7.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支付补贴资金后,将补贴清单及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区住建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下达区级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城镇燃气整治,开展居民不合格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扎实推进不合格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各项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同,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掌握淘汰置换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强风险研判,分门别类制定对策措施,合力提升秀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水平。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要组建淘汰置换工作组,工作任务细化到村(社区),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燃气企业、品牌经销商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确保淘汰置换工作有序开展、落实落细。
(三)立查立改,全面提升。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在前期排查基础上,继续发动村(社区)、燃气企业、网格员等力量,摸清辖区内不合格灶具及配件底数,形成用户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在高层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
(四)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居民不合格灶具及配件淘汰置换活动开展期间,区城市运行专委会将组建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推进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定期通报淘汰置换进展情况。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争先创优工作机制,定期晾晒和通报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淘汰置换进度情况。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规审核、把关不严、违反规定发放财政补贴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2024年6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