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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10000/2023-208865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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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8-02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3〕38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FXZD01-2023-0009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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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8-02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3〕38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十届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秀洲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业资源要素整合,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有效提高农业土地亩产效益和农业产业能级,实现农业经营主体、农民、村集体多方共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政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秀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为先导,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农业标准地改革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四大体系,兼顾供给端和投入端控制性指标,实行农业标准地供给,加强农业项目投资招引、农用地生产经营监管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联动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为农业现代化先行夯实基础。
(二)基本内涵
农业标准地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必要的区域评估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建设,并设置主体标准、产业标准、投入产出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实现农用地资源优化配置、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提高。通过农业标准地改革,推动从事后提要求向事先定标准转变、用地主体从找政府向找市场转变、项目招引从单向选择向双向选择转变、耕地质量从一般农田向高标准农田转变、农业发展从低质低效向高质高效转变。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流转+标准地”开发模式、“整村整组流转+强村抱团公司+标准地”拎包入住模式、“园区核心区‘低小散弱’腾退+‘双非’整治+标准地”招商模式、“创业创新孵化园+农创客+标准地”共富模式等多种改革模式。力争到2024年6月,新建成农业标准地1.5万亩(王店镇0.2万亩、新塍镇1万亩、油车港镇0.3万亩),创建农业标准地高质量示范项目5个(王店镇1个、新塍镇2个、油车港镇2个),储备农业标准地1.5万亩。
二、试点内容
(一)优化农业标准地规划布局。以农业标准地改革为抓手,围绕粮食、蔬菜、水果、水产等四大主导产业和种子种苗、稻米精深加工、休闲观光等一二三产融合和全产业链建设,规范农业发展空间,强化农业主体功能,有效配置人力、财力、物力和农业科技等资源,优化农业生产模式,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力布局规划。围绕农业标准地项目,完善农田基础,合理配套设施农业用地,配套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
(二)开展农业标准地分级分类。根据《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耕地类型和产业发展实际,对农业标准地分级分类:一类农业标准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以粮食作物为主,种植其他一年生作物的地块至少确保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二类农业标准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可种植其他一年生作物;三类农业标准地(一般农田、园地、未利用地),主要开展一年生和多年生作物种植。一、二类农业标准地可与休闲观光农业相结合,推动三类农业标准地可向休闲观光农业、水产、畜牧养殖业延伸。按产业类别科学设置“供地标准、投入产出、设施装备、安全环保、面积年限、带动效益”等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明确定性和定量参数,进行可行性充分评估。
(三)明确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根据《指导意见》中农业标准地项目产业发展需要,参照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清单,从土地连片流转、农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定位、土地用途管制以及政策处理等方面确定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
(四)积极引导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结合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要求,建立农业标准地储备库,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整畈整组整村土地集中连片长期流转,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引导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制订保障跨承包期流转可能面临的承包关系调整处置预案,指导跨承包期流转的当事人签订附加承包期满后继续生效条款的流转合同,引导农户以入股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平稳过渡奠定基础。建立和完善区、镇两级土地流转平台和土地流转信息库。
(五)科学制定农业标准地招引项目标准。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粮食安全有保障四条底线,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基础上,兼顾经营主体标准、生产过程标准和投入产出标准,综合考量主体资质、投入产出、规模年限、设施装备、能耗排放、生态环保、带动效益等控制性指标,科学制定农业标准地招引项目准入条件和优先准入条件。
(六)规范农业标准地招引程序。以镇为单位,将农业标准地信息在政务信息网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发布,开展农业经营主体招引工作。农业标准地的取得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必要时可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开展。招标确定后,农业标准地竞得者与信息发布单位签订流转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书,对控制性指标进行约定,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
(七)建立农业标准地履约复核机制。项目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建设、经营,不得擅自转包,不得调整和变更产业类型、建设内容,如擅自变更的,按照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出现“非粮化”现象的可无条件收回。在项目建设竣工后,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在项目投产后于约定期限内对项目的控制性指标进行履约认定验收,同时,加强农业标准地使用日常监管。
(八)建立农业标准地数字化应用平台。以农业标准地的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一体化为目标,建设数字农业标准地协同应用平台,构建农业标准地信息发布、政策制度、项目管理、智能监管、精准服务等五大数据模块,加强数字化信息集成,绘制全区农业标准地数字地图,形成1平台+N应用场景架构体系,实现了对农业标准地建设管理“一图统管、一网通办”。
三、实施步骤
本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从2022年8月开始,至2024年6月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2年8月底前,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实地调研,起草《秀洲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专班,建立机制,明确分工、职责和任务,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具体实施阶段
1.2022年10月,在新塍镇火炬片区开展农业标准地分类试点,确定供地标准和招商准入标准清单,规范认定标准和程序,完善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方案。
2.2022年11月,火炬片区实施农业标准地流转项目1个,面积0.4万亩。
3.2023年3-4月,制定秀洲区新塍试点镇天福村等3块农业标准地供地标准和招商准入标准清单。
4.2023年6-8月,实施天福村、红联村、钱家桥村等3块农业标准地流转项目4个,面积1.1万亩以上,并完成签约。
5.2023年11月,开展农业标准地项目履约复核验收;启动新一轮农业标准地储备,面积1.5万亩。
6.2023年12月,建立农业标准地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地数字化应用平台,实现农业标准地上图入库、信息管理、在线监管。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4年6月前,总结提炼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经验,查漏补缺完善试点工作中的短板,巩固试点成果,迎接省农业标准地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标准地改革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组建秀洲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各试点镇建立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专班,由镇、村和土地流转资产经营公司专职人员组成。区、镇、村、企各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筹安排好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
(二)强化要素支持。加强农业标准地改革的资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应结合农业标准地改革一体谋划、同步实施。加强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强化对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的指导服务。
(三)强化机制创新。结合农业标准地改革,有效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建立农户承包经营权活化机制,推动“保底+分红”活权增收;建立标准地分级“田长制”,推广“耕地视联智保”数字化应用场景;探索农业标准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各部门、各镇应紧扣农业标准地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真抓实干,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核销退出不符合条件的农业标准地项目。
(五)强化宣传推广。建立工作例会和进度报送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举措、做法、经验,形成典型案例,为嘉兴市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本方案自2023年8月27日起施行。
附件:秀洲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秀洲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张富强
副组长:董时纲(区政府办)卜忠伟(区农水局)
成 员:沈 聪(区财政局)沈海泉(区农水局)金 峰(区资规分局)
陆 强(区供销合作总社)
鲁建栋(王店镇)
吕中祥(洪合镇)
沈勤峰(新塍镇)
彭友祥(王江泾镇)
黄飞强(油车港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卜忠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38关于印发《秀洲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