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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3-211436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11-07
文号: 来源: 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11-07
文号:
来源: 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主要领导人解读】秀洲区农田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发布日期: 2023- 11- 07 09: 57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上级部门相继发布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规〔202216号)、《嘉兴市本级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嘉农发〔202348号)和《秀洲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秀洲政办发〔202311号)等文件,对农田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为规范全区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秀洲区农田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

二、文件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规〔202216号)

3《嘉兴市本级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嘉农发〔202348号)

4、《秀洲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秀洲政办发〔202311号)

三、文件制定过程

20234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根据《秀洲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启动对原试行版本《实施细则》的修订完善工作;20236月,经区财政局反馈,局相关科室研究讨论形成了《秀洲区农田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718725日书面征求区级机关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意见建议,731810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征求公众和部门意见,其中公众无反馈意见,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反馈3条意见,采纳意见3,文件同时通过了公平性、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送审稿。20231027日区农水局党委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重点修改内容包括:1明确职能分工,优化了各部门在农田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职责;2、提升了设计投资标准的最低额度;3、调整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4、优化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拨付程序

四、文件主要内容

《秀洲区农田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共分为8个章节34

第一章  则:阐述了文件的编制依据、任务要求以及各相关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第二章 规划编制:梳理了编制规划工作流程及各级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及规划原则

第三章 项目申报:阐述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的工作流程及要求

第四章 组织实施:阐述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第五章 资金管理:阐述了农田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办法

第六章 竣工验收:阐述了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流程。

第七章 强化考核和纪律:阐述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纪律和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 附则。

五、生效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解读人:卜忠伟。

3.联系电话:0573-838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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