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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2-196736 有效性: 失效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5-27
文号: 秀洲政办发〔2022〕11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FXZD01-2022-0001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5-27
文号: 秀洲政办发〔2022〕11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洲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5- 27 14: 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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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    部门征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已经十届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秀洲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86号)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决策部署,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落实地方政府职责,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切实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2022年6月底,完成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总量的50%;到2022年9月底,力争基本完成淘汰置换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1.实施范围:在秀洲区备案且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2.实施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四、具体举措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召开全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和淘汰置换政策,倒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清单,狠抓工作落实。压实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属地责任,发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开展排查,切实摸清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底数。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通过电视新闻广播传统媒体和“看秀洲”等新媒体,从鼓励提前淘汰、置换新车上牌、执法管理要求等各角度,分主题、分阶段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浙江e行在线”等发布优惠政策、置换渠道等信息,开展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宣传,精准引导动员,使广大车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时间节点,积极主动参与提前淘汰置换活动。

(三)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区电动自行车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范围内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制定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预案,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及时汇总各类淘汰置换数据;负责研究制定并协助落实财政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负责压实属地责任,积极发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网格员等力量,切实摸清辖区内非标电动自行车底数,逐步引导群众提前淘汰。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进度由区电动自行车专班定期通报后报区委政法委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会同区电动自行车专班加强对整个淘汰回收置换过程的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从过渡期政策规定、置换新车上牌、执法管理要求等各角度,分主题、分阶段、多形式加强宣传报道,使广大车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时间节点,积极主动参与淘汰置换活动。区委政法委负责指导淘汰置换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协同做好舆情研判及导控工作。区经商局负责排摸符合非标电动自行车拆解和废旧电池回收的企业,督促执行回收行业标准,合理布局全区电动自行车回收代办点和回收拆解企业,确保依法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员工加快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审核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注销及财政补贴发放资质认定,强化对未按规定备案、注册登记或非法改装拼装等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查扣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罚,查扣的车辆符合电动自行车或机动车登记要求的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后经处罚予以放行,属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提前淘汰。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财政补贴资金保障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淘汰置换过程中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等行为进行查处。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处置已淘汰车辆乱堆乱放、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废旧电池回收处置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区电动自行车企业联盟配合做好厂家补贴和经销商让利政策。组织厂家、经销商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协助做好非标电动自行车统一回收、置换和注销工作。

(四)政策配套,强化保障。为鼓励提前淘汰置换,根据“政府引导、梯次淘汰、适当补助、集中换购”原则,按车辆是否备案及备案时间采取“财政补一点”“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的具体举措,平稳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

1.“财政补一点”:遵循早淘汰多补贴、晚淘汰少补贴、逾期淘汰和备案满7年以上不补贴的原则,对已在区公安分局备案7年以内,悬挂号牌为白色嘉兴防盗登记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根据申请淘汰时间可享受不同档次的财政补贴。原则上在6月底前主动提前淘汰的补贴180元/辆,7-9月主动提前淘汰的补贴150元/辆。财政补贴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各承担50%,其中街道部分由秀洲国家高新区承担。

2.“回收抵一点”:根据非标电动自行车车型、蓄电池类型及容量等要素,在回收环节据实抵补回收价格,各类车型回收建议指导价应及时公布。

3.“企业让一点”:引导生产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参与淘汰置换活动,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推出优惠营销方案,坚决杜绝先涨价再降价的价格欺诈行为,确保最大程度让利于民。

4.“运营商惠一点”:引导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根据淘汰置换车主群体的实际需求制定多档优惠套餐方案,优化业务流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实现便捷办理。

5.“金融机构助一点”: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提前淘汰置换车主及商家的实际需求,推出减息、免息、送礼包、免手续费等优惠举措。引导保险公司通过降低保费提高保额、提供分级保险方案等方式,提高电动自行车投保率。

(五)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原则,在特定行业、重点单位先行开展淘汰置换工作。引导外卖服务平台、快递物流公司等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从业人员采购合规车型,加快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

五、操作流程

1.车主(代理人)登录“浙江e行在线”填写车主、车辆信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相应的支持政策,生成“e行券”;携带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非标电动自行车等到临时回收代办点办理淘汰置换。

2.临时回收代办点登录“浙江e行在线”查验车主及车辆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照片,填写《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将非标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移交至回收拆解企业和废旧电池回收企业。如果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通过商户端操作系统填写信息并上传提交。

3.回收拆解企业到临时回收代办点回收报废电动自行车时,查验车辆后在《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上盖章确认,并将车辆解体毁形。废旧电池回收企业依法规范回收、处置废旧电池。

4.由临时回收代办点统一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牌、《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送至公安部门进行注销。

5.公安部门对申请注销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注销审核,符合注销条件的予以注销,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发放财政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把该项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同,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掌握淘汰置换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强风险研判,分门别类制定对策措施,合力推动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建立相关部门与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联系机制,全面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和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属地责任,采取联合性推动、精细化指导、捆绑式考核的方式 ,高效推动淘汰工作。

(三)专班专干,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结合职责进一步建立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僵尸车”清理,舆情处置等应急工作预案,形成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要组建淘汰置换工作组,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落实驻店指导员制度,负责政策宣传,协助、督导临时回收代办点规范操作,确保淘汰置换工作有序开展、落实落细。

(四)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活动期间,区将组建督查组对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推进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定期报送汇总淘汰置换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争先创优工作机制,定期晾晒和通报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淘汰置换进度情况。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规审核、把关不严、违反规定发放财政补贴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各镇(街道)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任务数

 

 

 

 

 


附件

各镇(街道)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任务数

部门

总数(含库外)(辆)

6月底前(标准:180元/辆)

7-9月(标准:150元/辆)

淘汰数(辆)

补助金额(万元)

淘汰数(辆)

补助金额(万元)

王店镇

29240

14620

263

14620

219

洪合镇

36330

18165

327

18165

272

新塍镇

34025

17012

306

17012

255

王江泾镇

78318

39159

704

39159

587

油车港镇

28369

14184

255

14184

212

新城街道

15959

7980

144

7980

119

高照街道

19912

9956

179

9956

149

合计

242153

121076

2180

121076

1816

11关于印发《秀洲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的通知(FXZD01-2022-00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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