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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0-174659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8-27
文号: 秀洲政办发〔2020〕39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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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8-27
文号: 秀洲政办发〔2020〕39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专家解读】【主要领导人解读】《秀洲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秀洲政办发〔2020〕39号)

发布日期: 2020- 08- 27 10: 47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1.制定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精神,高水平推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规范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高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养护办法。

    2.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等。

二、实施原则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保障投入、确保畅通的原则,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

三、实施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适用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四、主要内容

    《秀洲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分别为:

第一章 总则,本章共4条,第一条主要介绍本办法实施的目的和依据;第二条介绍本办法适用范围;第三条介绍本办法实施原则;第四条介绍本办法的各配合部门情况。

第二章 管理职责,本章共6条,第五条为本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有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秀洲直属队及各镇、街道;第六条为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主要有公路规划与建设、检查与指导、考核、普检及许可等;第七条为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主要有配合编制、工程实施等;第八条为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秀洲直属队主要职责,主要包括公路执法和处置;第九条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主要为乡道、村道公路规划编制、资金筹措、养护管理、监督考核等;第十条为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主要职责,主要为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计划建议、违法上报、配合路产索赔、协助调查统计等。

第三章 养护管理,本章共11条,第十一条为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依据和要求、农村公路养护内容;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原则;第十三条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机制;第十四条为农村公路应急养护实施条件;第十五条介绍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规范化建设;第十六条为农村公路养护“四新”技术及路况检测评定内容;第十七条为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测内容;第十八条为农村公路亮化要求;第十九条主要介绍农村公路养护信息系统建设;第二十条主要为公路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为农村公路应急保障体制建设。

第四章 线路管理,本章共8条,第二十二条为农村公路及其用地和附属设施、养护作业的法律保障;第二十三条为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第二十四条为“路长制”的要求;第二十五条为临近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及审批要求;第二十六条为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的活动项目;第二十七条为农村公路建设的配套设施要求;第二十八条为农村公路行车及保护要求;第二十九条为农村公路为大型项目施工作便道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 经费保障,本章共3条,第三十条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补助来源;第三十一条为农村公路大中修的资金补助来源;第三十二条为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的要求。

第六章 考核奖惩,本章共2条,第三十三条为农村公路的考核主体及考核内容及方式;第三十四条为建立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工程管理、市场管理的要求。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为本养护办法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秀洲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包大海,联系电话:0573-83599976
联系科室:秀洲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公路养护科,联系电话:0573-83599976

附件 【专家解读】【主要领导人解读】《秀洲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秀洲政办发〔2020〕3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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