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0-175159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7-30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0〕30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7-30 |
文号: | 秀洲政办发〔2020〕30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为抓手,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先行区创建工作,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总目标,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鼓励公寓式安置方式,进一步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构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需要的土地保障供给体系,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生态功能,促进市镇发展、产业兴旺、乡村美丽和农民生活富裕,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我区土地整治1.0版本是始于97年的“箱子田”改造与标准农田建设,不涉及农房搬迁,成本低收益高。2.0版本是前期我们在推行的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与农房异地搬迁净增增减挂钩指标来实现的,政府成本不高,排屋式安置,但节地率不高,多年后面临二次征迁。现进入3.0版本即全域土地整治并以提高到了城乡融合发展的高度作为切入口来抓,以公寓+产业安置方式为主,通过集聚人口、集聚产业提高市镇化水平,让农民提高财产性收入,生活生产方式实現较大转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及相关文件政策精神,我办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鼓励公寓式安置相关政策的意见(试行)》。
二、起草过程
1.明确重点,联动推进。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切入口。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2020年,由区人大主要领导领衔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举全区之力抓工作推进。
2.加强调研,完善规划。
摸清家底,编制完成秀洲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探索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新路径。至2035年计划全区共集聚3万农户10.5万人;实施建设用地复垦3.5万亩,产生建设用地流量节余空间1.9万亩;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建设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2万亩,实施“千户万亩”项目8个;打造产业融合示范点7个,建设高品质未来社区10个;推进以设计为导向的城乡融合国土空间规划,通过三维手段的城市设计方法,形成系统性规划架构,作为秀洲区全域未来发展本底蓝图。基于本底规划,深化、完善各类专项规划,计划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秀洲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
3.深入讨论,共同研究。
积极转变安置模式,由传统的“宅基地”安置模式向“公寓式”安置模式转变,并引导由单一的“公寓式”安置向“公寓式+产业用房”安置模式转变。在确保户有所居的前提下,稳定农民创业增收途径。同时,积极探索改革试点,围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目标,深入开展农村“三权”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改革。2020年7月底前建立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机制。2020年9月底前,制定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的操作办法,建立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原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中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权益相分离的机制。2020年12月底前制定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办法。建立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的流转、退出机制等。对上述农户政策关切点深入讨论,加以完善。为此,区政府及区整治办相关领导多次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意见,拟定了政策意见。
三、议题主要内容
《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鼓励公寓式安置相关政策的意见(试行)》共有4项内容。
一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总目标,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生态功能,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和农民生活富裕,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是实施对象和范围。
三是主要内容。包括农房及附属物与宅基地处置政策,三种安置方式。
四是其他事项。
此文件涉及宅基地退出机制改革、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权益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办法完善、二次分配改革、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公司化运作机制等政策。
四、解读机关
本意见由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解读人:李荣伟。
附件 【专家解读】【主要领导人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鼓励公寓式安置相关政策的意见(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