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实现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根据秀洲人社〔2020〕28号《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予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化社保扶贫领域建设,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明确任务目标,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社会保险扶贫的精准性、可及性、实效性。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统筹推进应保尽保、深入参保扶贫。充分发挥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作用,进一步明确扶贫目标、细化扶贫任务、夯实扶贫责任、各司其职,完善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推进多层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组织体系。
(二)重点支持应保尽保、精准参保脱贫。推进各村(社区)全民参保和就业状态调查登记,加强社保、民政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支持帮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强化精准帮扶、应保尽保,让贫困人员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大力引导应保尽保、支持参保防贫。引导其他社会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面构筑社会保险风险防范屏障,增强社会保险防贫抗险能力,防止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致贫返贫。
三、政策措施
(一)困难人员缴费补贴。王店镇户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根据文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1、对于选择500元/年缴费标准的,给予全部补贴;对于选择其他缴费标准的,按照个人缴费总额的65%标准给予部分补贴。以上个人缴费部分补贴年限到达法定领取年龄并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止。
2、从2019年3月1日起,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按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至法定领取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需补缴的,其补缴费用的分担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0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25元,明确在认定低保对象时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困难人员享受基本待遇制度。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王店镇户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自2018年12月1日起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
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困难人员,支付终身。个人不愿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要经本人确认并签订放弃意向书。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专项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各村(社区)抓紧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部门协调。社会事务局要把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建立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推动机制,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数据比对、上门走访查实查清60周岁以上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基本信息,形成部门、村(社区)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财务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比例保障执行。
(三)加强指导宣传。社会事务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通过有效宣传,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对工作进展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调整在落实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与偏差,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配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和突发事件,及时核实情况,积极稳妥应对,确保和谐稳定。
(四)开展督促检查。社会事务局应加强对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目标完成、任务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定期汇总上报各类数据。
各村(社区)完成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列为今年社会保障的重点工作,按王政发【2019】13号《王店镇实施全民参保工作方案》进行考核。
附件:王店镇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王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6日
王店镇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应保尽保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成 员 | 部 门 | 姓 名 |
组 长 | 分管副镇长 | 薛雅琪 |
副组长 | 社会事务局 | 朱建兵 |
财务管理中心 | 陈 艳 | |
社会事务局 | 陈锦铨 | |
政务服务中心 | 洪一鸣 | |
成 员 | 社会事务局 | 叶 诚 |
政务服务中心 | 钱建明 | |
社会事务局 | 顾小芳 | |
财务管理中心 | 张 玲 | |
社会事务局 | 叶建瓯 | |
社会事务局 | 徐少明 | |
社会事务局 | 许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