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19-153150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1-03 |
文号: | 秀洲政发〔2019〕1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1-03 |
文号: | 秀洲政发〔2019〕1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一、制定背景
2015年底“证照分离”改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进而又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改革试点以来,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试点基础上,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印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2018年11月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我省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我区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落细,在前期秀洲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基础上,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二、主要政策措施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由总体要求、重点内容、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同时附件《第一批全区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
第一部分阐述了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是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最多跑一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基本原则。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的原则;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原则。
三是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工作目标。即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事项,结合前期高新区试点基础和我区实际,梳理形成第一批122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122个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成熟一批推广一批,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区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第二部分阐述了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改革方式。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二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对需持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定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数据共享,全面整合优化权力运行业务流和信息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快递送达的“零跑腿”办事渠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对备案事项目录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动态维护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将信息及时推送告知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第三部分阐述了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协调,其他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指导。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相关部门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登记与审批环节的协同,加强数据共享环节的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环节的协同,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强化督查问责。
附件为第一批在全区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共122项)。
三、实施范围
本通知实施范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区政府各部门。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解读人:行政许可科科长 朱亮鸿。
3.联系电话:0573-8272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