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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19-152936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1-03
文号: 秀洲政发〔2019〕1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00000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1-03
文号: 秀洲政发〔2019〕1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1- 03 13: 08 浏览次数:
部门解读>> 政策图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我区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结合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改革强省工作导向,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最多跑一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2.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始终把放管结合置于突出位置,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从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强综合监管。

3.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依法推动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方式,涉及修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相关规章的,要按法定程序修改后实施。

(三)工作目标

201811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第一批122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成熟一批推广一批,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区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二、重点内容

(一)明确改革方式

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1.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区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4.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二)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

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营业能力进行确认后,颁发给市场主体的法律文件。“多证合一”改革后,营业执照记载的信息和事项更加丰富,市场主体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凭证。这类市场主体需持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承担监管责任,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定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加强公正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等制度,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使监管部门在“双随机”抽查时权责明确、放心履职。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着力为新动能成长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四)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数据共享。全面整合优化权力运行业务流和信息流,按照事项名称、办事材料、工作流程、数据流程的统一要求,继续做好办事事项的规范化工作。加快系统整合,切实解决“数据烟囱”“信息孤岛”问题;加快建设数据共享技术体系,以基础先行、急用先上为原则,加快推进“1253”公共数据共享技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快递送达的“零跑腿”办事渠道,让数据和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对备案事项目录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动态维护机制,明确事项表述、审批部门及层级、经营范围表述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通过省级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信息及时推送告知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牵头协调工作,其他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统筹协调,联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通办”、“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多个改革事项,积极推行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通办下的“证照联办制+告知承诺制+同步备案制”,实现准入即准营。区级相关部门要对照《第一批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中事项,逐一制定出台具体管理措施,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同时向社会公开,同步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目录、办事指南、提交材料等相应内容调整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指导

各级各部门要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企业和群众对“证照分离”改革等各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做好提示提醒工作,方便企业提出申请。各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在落实改革过程中务必要加强协同配合,要加强登记与审批环节的协同,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要加强数据共享环节的协同,逐步实现信息自动推送,数据实时共享;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环节的协同,建立和完善“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要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同时,为确保改革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创新开展工作。要强化督查问责,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先进典型要给予表彰,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追究责任、严肃问责,强化公开透明的监督约束力度,树立良好的廉政公信形象。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1关于在全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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