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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夏季秸秆处置、防火安全关键时期,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2026年6月1日,执法人员巡查至洪合镇洪新小区西南侧400米处,发现秸秆焚烧残留痕迹。经查,当事人梁某某在此露天焚烧油菜秸秆,大风致使火势蔓延引燃周边小麦秸秆,经村干部、消防合力扑灭,现场过火面积约8亩。
当事人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违反《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案件过火面积、火情扩散等违法情节,对照本地执法裁量标准,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梁某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秸秆露天焚烧绝非小事,不仅产生大量烟尘污染空气,影响群众日常出行与身体健康,在高温干燥天气下还极易扩散蔓延,诱发大面积农田火灾,带来财产损失与安全风险。有关条例明确全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田间杂草、枯枝落叶等易产生烟尘的物料,农户可选择秸秆还田、集中清运回收等绿色方式处理田间废弃物。
下一步,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田间全天候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覆盖范围,保持秸秆禁烧高压管控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警示一片,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规定,共同守护夏日蓝天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