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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消防救援局 生成日期: 2026-08-05
文号: 来源: 区消防救援局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嘉兴市秀洲区消防救援局关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象公告

发布日期: 2026- 08- 05 16: 44 浏览次数:

现将列入嘉兴市秀洲区消防救援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执法检查计划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公告如下,请相关单位自觉履行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责任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措施到位,并积极配合我局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序号检查对象名称地址
1嘉兴颐和护理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启蒙路1号218室
2嘉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昌盛中路252号
3嘉兴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东升西路1566号
4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卫生院)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九里路556号
5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医院(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嘉兴市秀洲区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虹桥路1号
6嘉兴颐和康养服务有限公司洪合分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文泰路735弄88号
7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卫生院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文泰路761号
8嘉兴市秀洲区康安医院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栖真集镇栖霞路19号
9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汇丰路61号
10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建设卫生院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龙源路339号
11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卫生院)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新乐路501号
12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敬老院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庙云桥村陈家浜21号
行政执法事项:
1.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2.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3.消防通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4.自动消防系统定期检测: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三合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6.电器产品: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7.资格资质: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抽查事项清单:
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2.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3.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4.对建筑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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