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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关于印发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 08- 26 16: 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体竞字〔202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有关规定,体育总局决定调整场地自行车、现代五项、赛艇、举重、拳击、田径、跳水、体操、乒乓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设立棍网球、板球、壁球、腰旗橄榄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现将以上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赛艇、田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比赛结束时间为准),其他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以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此前发布的场地自行车、现代五项、赛艇、举重、拳击、田径、跳水、体操、乒乓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同时废止。

附件: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pdf

 

体育总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