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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5-223127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5-30
文号: 秀洲政发〔2025〕10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FXZD00-2025-0002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5-30
文号: 秀洲政发〔2025〕10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秀洲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5- 30 15: 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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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已经十届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秀洲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嘉政发〔2025〕6号)要求,结合秀洲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科技局牵头)

秉持全域高新建设理念,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1.74亿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等1.15亿元,支持人才引育0.59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开展重大科创平台考核评价、支持、淘汰工作。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牵头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新认定的给予每家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商局、区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市区联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实施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20项以上,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50万元补助。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争取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项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加快推进科创产业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项以上。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围绕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快“人工智能+科学数据”“人工智能+制造”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深化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产业园建设运行,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和科创基金引领作用,支持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产研项目成果转化。探索“拨投结合”财政资金支持模式,积极开展科技领域超长期国债项目申报,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效能。发挥运河湾科创联盟平台效应,开展科创路演、融资服务等活动,强化各银行金融机构与研究院、重点企业对接,鼓励各银行创新金融产品,积极为我区引入优质项目及资金。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等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五)优化人才支持政策。调整优化区级人才政策,加大领军人才、青年人才等“引育留用”支持力度。深化落实“全时双聘”人才认定支持机制,推进人才流动共享。落实实施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计划,推广“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用户)+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助推市级人才计划和科技计划项目融通,将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等项目纳入市科技计划体系。在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省级创新试点基础上,向上争取省级人才计划等自主评审试点。推动培养人才留秀,对研究院专项研究生在秀洲就业的,在享受现行各类人才政策的基础上,额外给予1万元留秀补贴,在秀洲购买商品住房的,人才房票或购房补贴按原标准上浮10%进行支持。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做好人社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改革试点工作,持续丰富“一卡通用”服务场景,为外籍人才工作生活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六)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研发费用补助等政策。对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其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增幅达到15%以上的,按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给予相应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其中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占比达到1%(含)-3%(不含)的按研发费增量的3%给予补助、占比达到3%(含)以上的按研发费增量的10%给予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占比达到3%(含)-4%(不含)的按研发费增量的3%给予补助、占比达到4%(含)以上的按研发费增量的10%给予补助对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高于5%的企业,纳入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力量,加大区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健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加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商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税务局〕

(七)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对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2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区经商局牵头)

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紧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两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全力推动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0.75亿元,重点支持制造业项目扩大有效投资、“两化”改造、“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业稳增长等领域。

(八)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突出抓好存量企业增资扩产项目、零地技改项目、设备更新项目,将“两化”改造与大规模设备更新有机结合,全力推进重点行业技改提升,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100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

(九)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对于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纯数字化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数字化投入20%的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对获评的“灯塔工厂”企业、省级未来工厂企业、省级未来工厂培育(试点)企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1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15万元奖励。2025年,新增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25万元、55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予75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并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财政局)

(十)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未来产业。聚焦未来材料、未来健康、未来空间三大领域,积极谋划前沿新材料、先进半导体、合成生物、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国家、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25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25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加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十二)金融赋能先进制造业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较2024年有所提升。用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经商局

(十三)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75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100万元、75万元、25万元和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发改牵头)

全面落实全省打造现代服务业“六大高地”和全市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总体要求,开展扩内需提消费专项行动。重点依托“三大平台”,聚焦“六大领域”,实施“五大行动”,推动全区服务业规模能级跃升和产业发展提质。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0.65亿元,其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0.06亿元,人才支撑投入0.59亿元。

(十四)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扩围至24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品类,按售价给予15%、20%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继续发放各类消费券营造消费氛围,大力提振大宗商品和电子产品消费。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十五)持续做旺文旅消费。支持创建文旅消费品牌,全年举办“百县千碗”秀洲美食消费活动80场以上,配套发放“中国古镇看嘉兴”文旅消费券200万元。鼓励旅行社开展入境游业务,吸引更多国际游客游秀洲。鼓励工厂店进商圈、进集聚区,大力实施“电商+”发展模式;立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打造“一城一街区”。(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财政局)

(十六)支持演艺经济发展。提升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服务效能,全年举办10场以上音乐节(会)、精品剧目展演等。(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十七)培育赛事经济新增长点。高质量协办第20届亚洲马拉松锦标赛,举办2场及以上国家级体育赛事、3-5场省市联动赛事。(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

(十八)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依托嘉兴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平台,持续推进圆通嘉兴全球航空物流枢纽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物流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资规分局)

(十九)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信息服务业企业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软件技术创新,强化首版次软件奖励和推广应用支持。积极培育一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家。对金融、科技、物流、信息、商务等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一定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二十)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积极培育省级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对新认定的星级楼宇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力争新增市级服务业领军企业1家,对获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财政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区建设(由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区建设,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45亿元以上,集装箱吞吐量超过4.2万标箱。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8.82亿元,重点支持轨道交通、现代公路网、海河联运枢纽港、航空物流枢纽等建设及低空经济发展。

二十一深化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建设积极配合市级争取强港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项目,获得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定额等指标保障。对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条件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业类项目,积极争取相关用地支持政策。积极配合市级部门落实《嘉兴市集装箱海河联运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资规局)

二十二)支持航运秀洲建设2025年,南虹公建码头建成运营,新增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4个以上,加强千吨级航道、码头对嘉兴国家高新区的服务,促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配合市级部门推进骨干航道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成国内首艘64标箱氢燃料电池动力集装箱船舶。大力发展“公转水”,打造物流成本洼地。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区发改财政局

二十三推进嘉兴全球航空物流枢纽建设嘉兴机场建成试飞,嘉兴长三角航空物流中心建成投用,同步航空口岸临时开放。争取将嘉兴航空口岸(国际货运)纳入省航空口岸相关政策扶持范围。加大航空高端和紧缺人才引进力度。责任单位:临空经济示范区指挥部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

(二十)支持低空经济发展。以场景应用为牵引,规划构建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网、航路航线网、飞行服务网三张网”。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规划布局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点)。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存量用地等土地要素,保障低空经济相关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低空经济扶持力度,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

(二十五)加快建设“轨道上的嘉兴”。加快推进通苏嘉甬高铁项目,力争开工建设沪乍杭铁路,积极推进嘉兴机场专用线方案研究,畅联机场、圆通天地港等,深化马王塘铁路货运基地方案研究,争取早日启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用足用好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农村公路4.9公里,实施养护工程32.5公里,实现农村公路优良路率大幅提升。支持农村“客货邮”高质量发展,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60个。继续实行市本级高速环线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浙F牌照Ⅰ类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秀洲邮政管理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区经商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优组合拳,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奋力建设高能级开放秀洲。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0.13亿元,重点支持引进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防范企业出口风险及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等领域。

(二十)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实施“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组织10个境外拓市团组、400家次企业参展。重点支持企业到“一带一路”、南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参展,全年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省级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财政局

(二十八)防范企业出口风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力争实现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参保全覆盖,其他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最高65%补助,出口至重点国家的保费扶持比例阶段性提高至80%。单家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区联动支持。对在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财政局)

(二十九)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N”融合发展模式,对入驻境外展销中心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加快产业带出海,建成1条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带。加快落实9810出口退税等新政。鼓励全区设立跨境公共直播间,对专业直播机构网络设施建设、海外推广等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对企业开设跨境电商店铺、品牌独立站建设以及省级园区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三十)提升展会影响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推动全区承接峰会红利。积极争取广交会、进博会、数贸会、华交会国内重点展会稀缺展位资源,择优推荐优质企业、优势产品参展。鼓励行业商协会组织企业抱团出境参展、开展海外资源对接等,多渠道多方位拓市抢单。鼓励引进全球高端策展办展资源,招引更多全球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参展,推行“展会+专场对接”方式精准锁定目标买家,提高参展实效。(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招商中心、区财政局)

(三十一)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省市区三级超常规外资激励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等项目积极到资。鼓励全区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吸引外资,全年争取招引超亿美元外资大项目5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定期举办“投资秀洲”主题招商活动,全年不少于30场;积极开展“走出去”招商,全年组织出境招商团组10个以上。积极推动外资企业申报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区招商中心、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十二)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深入实施丝路领航行动,培育一批扎根秀洲、布局全球、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本土跨国公司,争取省级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3家以上。对企业获评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称号的,给予25万元奖励。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全年举办“丝路护航”活动2场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十三)支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规划协调区建设,提升对外显示度。做强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办学能级,协助推动中外合作办学事宜。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秀洲段)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面融入虹桥金南翼,建强全球航空物流枢纽,促进空港新城与高铁新城形成双城联动。推动基础设施互联,全力保障G524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乍嘉苏高速改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区发改局牵头)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实施扩大有效投资“五比五赛”活动,全年集中力量抓好重大项目建设。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9.82亿元,其中,交通类资金8.82亿元,农业农村类资金0.64亿元、公共类资金0.36亿元。2025年计划供应各类建设用地4200亩。

(三十)更大力度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建立区重大项目谋划和区财力统筹机制,支持跨区域项目,给予专项债等要素支持。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130亩、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0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

(三十)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积极运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加大市政、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积极争取国家用地保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

(三十)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深化落实“民营经济32条”,力争专项基金、用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在“3个70%”的基础上力争提升至“3个80%”。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3个以上。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

(三十)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3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78亿千瓦时左右。做好工商业电力用户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秀洲供电分公司)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局牵头)

聚焦高水平城乡融合主题,以深化“千万工程”牵引缩小“三大差距”,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持之以恒推进城乡一体化、城乡统筹、城乡融合发展。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7亿元,其中农业农村建设0.64亿元,粮食安全0.25亿元,农业“双强”0.1亿元,强村富民0.08亿元等。

三十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在省补贴基础上叠加规模粮油补贴,全面推行稻麦完全成本保险、订单良种奖励等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34万亩、产量在3亿斤左右。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培育农创客200名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培育提升1条10亿级“土特产”全产业链,确保生猪、湖羊、家禽年出栏4万头、0.76万只、140万羽以上,蔬菜、水产产量分别稳定在24万吨、3.4万吨以上。加大农业招商,新招引亿元以上农业项目3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财政局

三十九)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和美乡村运营双百双十行动,累计培育乡村运营重点村8个,引育运营团队8支。完成幸福河湖示范项目1个,完成农村水系综合治理2.5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改建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80个以上,新建农村充电桩130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发改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十)促进城乡提升。实施城乡提升工程项目13个,完成投资16.73亿元以上。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未来社区和美丽城镇建设,构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四十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安置居住地登记备案,2025年底累计完成备案10000人落实《嘉兴市秀洲区房屋征迁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积极引导人口、资源等要素向运河湾新城集聚,全面提升运河湾新城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

四十二)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2025年,全区新建(认定)高标准农田(储备区)0.63万亩以上,力争“多田套合”率100%(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农水局

(四十三)巩固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强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深入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强化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开展碳普惠试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人社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3.35亿元。其中,教育发展资金9亿元,就业、高技能人才资金0.2亿元,医疗、卫生资金1.97亿元,养老保障资金1亿元,市政养护及其他资金0.75亿元,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资金0.43亿元。

(四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大力支持促进中心镇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

(四十五)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四十六)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高效落实孕产补助、育儿津贴、医保补助等支持生育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分局)

(四十七)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健全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持续优化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嘉兴高级中学、上外高新区实验学校等建设进度,完成上外西校区、高照实验学校二期等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推进“强校提质”工程,探索镇域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高质量推进城乡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全覆盖。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成果,攻坚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级评估。(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四十八)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新建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实施城中村改造2427户,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55套(间)。持续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70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十九)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20张。城乡社区助餐服务基本实现全域覆盖,长期护理保险投保人数全覆盖。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责任单位:民政局、医保局)

(五十)支持推进“病有良医”。聚力建设“医学高峰”,争取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落地,支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以及“名医到嘉”工程等建设。贯彻落实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财政局)

(五十一)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不低于14100元,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不低于88%。帮扶残疾人就业70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24人,康复辅具适配615人。(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医保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26.28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做好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区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有负面影响政策有序废改。同时,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附件:秀洲区积极争取省市政策事项清单


附件

秀洲区积极争取省市政策事项清单

八大领域

争取事项

具体目标

责任单位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1.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争取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项及以上。

区科技局

2.加快推进科技重大项目建设。

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项及以上。

区科技局

3.争取省市人才计划、职称等自主评审试点。

将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等项目纳入市科技计划体系,在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省级创新试点基础上,向上争取省级人才计划等自主评审试点。

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

4.深化人社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改革试点。

配合市级做好人社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改革试点工作,持续丰富“一卡通用”服务场景,为外籍人才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

5.争取省财政支持。

省首台(套)专项资金100万元;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资金500万元。

区经商局、区财政局

6.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

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市级绿色工厂20家。

区经商局

7.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

区经商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8.文旅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国债。

争取文旅领域设备更新国家超长期国债720万。

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9.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

争列市级服务业领军企业1家。

区发改局、区经商局

10.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积极培育一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家。

区经商局、区人社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区建设

11.争取上级财政支持。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扶持嘉兴海河联运集装箱业务发展。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12.深化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建设。

积极配合市级争取强港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项目,获得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定额等指标保障。对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条件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业类项目,积极争取相关用地支持政策。积极配合市级部门落实《嘉兴市集装箱海河联运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相关扶持政策。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资规分局

13.支持航运秀洲建设

新增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4个以上,加强千吨级航道、码头对嘉兴国家高新区服务,促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公转水”,打造物流成本洼地。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

14.推进嘉兴全球航空物流枢纽建设。

配合市级部门,争取将嘉兴航空口岸(国际货运)纳入省航空口岸相关政策扶持范围。

临空经济示范区指挥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区交通运输局

15.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以场景应用为牵引,规划构建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网、航路航线网、飞行服务网“三张网”;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规划布局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点)。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

区资规分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16.推 动对   易稳量提质。

深入实施“百团千企增订单”行动,积极鼓励行业商协会组织企业抱团拓市,力争全年抱团拓市团组5条以上。

区经商局

17.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争取1条跨境电商产业带、园区入选省级财政激励。

区经商局

18.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

争取招引超亿美元外资大项目5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定期举办“投资秀洲”主题招商活动,全年不少于30场。

区招商中心

19.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

争取省级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3家以上。

区经商局、区发改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20.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及金融工具支持。

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争取份额占全市10%以上、力争15%;力争2025全区储备专项债不低于全市总额10%。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

21.加强要素保障。

计划供应各类建设用地不少于4200亩,对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以及“千项万亿”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区资规分局

22.推进考古前置工作。

争取成为受省文物局委托的可独立开展考古前置的试点城市,配合市局做好试点区工作。

区文旅局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3.争取省财政支持。

争取省级农业农村现代化资金、乡村振兴先行示范资金8500余万元。

区农水局、区财政局

24.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培育提升1条10亿级“土特产”全产业链,新建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农事服务中心、种业振兴示范基地项目3个。

区农水局

25.促进城乡提升

积极申报和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两重”项目资金,力争1个项目获得支持。

区发改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

26.支持推进“劳有所得”

积极争取上级就业补助资金2000余万元。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27.支持推进“幼有善育”

做好区综合托育服务中心搬迁。

区卫健局

28.支持推进“学有优教”

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成果,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国家级评估。争取获上级补助1亿元。

区教育体育局

29.支持推进“老有康养”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20张。城乡社区助餐服务基本实现全域覆盖,长期护理保险投保人数全覆盖。

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

30.支持推进“病有良医”

培育市区共建重点学科3个及以上。

区卫健局


10关于印发秀洲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FXZD00-2025-00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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