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5-2216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文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文号: |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2024年,秀洲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法治思维谋划工作
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举办“秀水大讲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200余人次。出台《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强化法治保障工作的意见》,优化法律顾问聘用模式;各镇街聘请法律顾问团队,聚焦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43件,涉企文件集中清理101件。全年共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95件。
(二)坚持民主法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持续深化基层站所建设,枫桥式司法所占比达57.14%,列全市第一;完善镇街消防治理体系,在7个镇、街道均设置应急消防管理站。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法助小微”应用学法次数突破14万次,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慧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东和等领导批示。2024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9人,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97名、安置帮教人员535人。创建“阳光家园”教育帮扶品牌,在全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推进活动上作交流发言。
(三)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区域经济发展
建立健全招标文件三级审核工作机制,优化招标投标环境;多部门联合制发《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遏制非正常投诉举报行为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妥善处理市场监管领域非正常投诉举报引发的纷争。积极推进专利预审,全年通过专利预审通道提交专利200余件;2024年知识产权企业质押融资金额超40亿元,超60件数据知识产权完成备案登记。全区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聘请驻队律师18人,实现“律师驻队”覆盖率100%。全年共受理援助案件860件,法律帮助案件694件,挽回经济损失197万余元。
(四)提升执法质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率先在全省建立处罚结果向监管缺口的逆向反馈机制,构筑“全周期参与”监管执法格局;全域推行“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开展双随机、重点专项等执法检查,提升执法质效。明确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新增15项“监管一件事”检查、处罚职责及牵头部门,形成跨层级、跨部门综合监管场景;依托“秀洲—吴江”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共开展联合执法交流11次。通过建立专案查办制度,以“老带新”“一案一组”方式攻坚重点案件;同时各镇街划定网格区域,专人专区,通过“智巡+人巡”模式,开展365天不间断城市大体检,消除管理盲区。
(五)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2024年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0件,较去年增长113.68%,超九成案件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定分止争”,秀洲区行政复议调解容错免责工作获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批示肯定。年内抽查全区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信息1141条,整改69个问题。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分析通报机制,全年制作行政执法态势分析报告2份,向有关单位发送《风险提示函》及《执法建议书》3份。通过制定办案指引等,对特定领域或办案程序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编制的5个《办案指引》入选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常见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取证指引(一)》。
二、主要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深化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需进一步提质增效。
三是涉外法律服务需进一步优化布局。
三、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勇担法治建设职责使命。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抓住“关键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在全区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二)谋精法治改革工作任务。召开全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全省首创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制度》,充分放大典型案例震慑警示及行业规范效应。
(三)抓实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公布区政府2024年度2项重大行政决策。完成《秀洲区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四)严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2024年秀洲区行政案件复议后起诉数全市最少,复议诉讼比全市第二,复议案件协调调解率全市第三。
四、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党建统领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二)持续推进预防性法治建设。聚焦涉法风险防范事前规制,深入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指导市场主体规范从业行为。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规范监督涉企行政检查活动,加大执法扰企突出问题监督整治力度,高效闭环解决涉企执法问题。
(四)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做好“八五”普法末期验收评估,形成一批“八五”普法标志性成果。
(五)切实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设涉外法治体系,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探索涉外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