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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700万件高精度新型微棱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秀建〔2024〕35号
2024.9.4
见附件
公告期:自2024年9月6日起,七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上述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电话:0573-82722552,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秀路351号七楼。
[35]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700万件高精度新型微棱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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