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700万件高精度新型微棱镜技改项目 | 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市秀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总投资3260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生产车间约16000平方米,进行洁净车间(建筑面积为5600m2)改造。购置研磨抛光机、镀膜机、丝印机、大片胶合设备、激光切割机、全自动清洗机等设备,对企业原有微棱镜产线新增光刻工艺增加产品功能性;并进行全产线近100道工序自动化及数字化办公技术改造升级;此外整合企业用能系统及中水回用系统改造。本项目实施后,新增年产2700万件高精度新型微棱镜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污水:部分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的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达标纳入洪合镇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切削液油雾废气、清洗废气、光刻胶废气、镀膜废气、粘胶有机废气、丝印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旋塔+除雾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再生”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高效过滤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玻璃、废磨料、废靶材、废镀膜材料、废制水材料、一般废包装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污泥委托浙江景顺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切削液、废显影液、废树脂、废树脂、危废废包装物、矿物油废包装物、有机废液、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时在厂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
|
|
|
|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