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1.事项简述
给予初次入职嘉兴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回嘉留嘉”求职补贴。
2.补贴条件
嘉兴市户籍毕业5年以内或在嘉高校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进入嘉兴市辖区内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满1年,且工资(以纳税凭证对应收入为准,年度汇缴金额合并计算)低于浙江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3.补贴对象
嘉兴市户籍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嘉高校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4.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3000元。
5. 所需材料
《“回嘉留嘉”求职补贴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6.申请方式
向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下申请。
联系方式 | ||||
序号 | 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 |
1 | 新塍镇 | 沈惠琴 | 0573-83679053 | 新塍镇兴镇路567号341 |
2 | 洪合镇 | 李斌 | 0573-83835071 | 洪合镇众创市场三楼325 |
3 | 新城街道 | 顾财锋 | 0573-83679316 | 东升西路1581号秀宏大楼2号楼1413 |
4 | 王江泾镇 | 于佳 | 0573-83852547 | 王江泾镇北虹路行政审批中心218 |
5 | 高新区(高照街道) | 朱建斌 | 0573-82790159 | 康和路1288号光伏小镇1号楼710 |
6 | 王店镇 | 沈方萍 | 0573-83678733 | 王店镇友谊路80号410 |
7 | 油车港镇 | 沈燕 | 0573-82236347 | 油车港镇市民之家四楼413 |
8 | 高新区(高照街道) | 张华 | 0573-82795870 | 康和路1288号光伏小镇1号楼705 |
注意:原则上在每年纳税年度终了后(12月份以后)申请受理。因辞职、裁员等原因导致不足以提供完整纳税年度(1月-12月)个人纳税记录,且仍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可提供申请前社保缴纳期间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注:年度汇缴金额合并计算)。如遇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凭证异常,需提供政策享受期间个人收入证明。非集中受理类补贴在满足条件后次年12月底前提出申请(有特殊说明除外)。各类补贴需在申报期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回嘉留嘉”求职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常住地址 | ||||||
户籍 | 学历 |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
就业单位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企业类别 | □大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 □养老、家政、现代农业企业 □其他 | ||||||
劳动合同 起止日期 | 年 月—— 年 月 | 申请补贴金额 | |||||
个人声明 本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