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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4-213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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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油车港镇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文号: | 来源: | 油车港镇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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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油车港镇 |
生成日期: | 2024-01-222024-01-22 14:14:33 |
文号: | |
来源: | 油车港镇 |
尊敬的张敏、王飞宇、王凌华、范治新、李文慧、杨旭锋、朱玉林、董儒妹、朱文君、朱加兵十位代表:
你们在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拆迁安置小区加装充电桩的建议》已交镇政府办理,经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马厍1-4期小区、徐家门小区、丽苑小区等安置房,针对小区个人无法安装充电桩问题,根据市、区政府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充电桩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村镇建设办已对接相关安置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及社区负责人,对于有建设需求的小区,将搭建充电桩建设三方沟通平台,引进优质新能源充电桩建设企业,促进小区物业公司与充电桩建设企业积极沟通对接。现场经踏勘调研具备建设条件,将推进双方做好设计、施工及后期运维工作,确保充电桩建设工程尽快落地,以切实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
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