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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3-2126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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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3-212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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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一、起草背景
公共文化是衡量一个地区城市化水平、现代化程度和群众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总体要求中明确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秀洲区在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中,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是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意见是公共文化服务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秀洲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秀洲委办发〔2019〕77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失效后,不再对各部门相关发展政策统一发文保障,其中包括“文化强区建设”若干政策。
2022年,省委巡视组针对秀洲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出“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基层文化站有职能弱化趋势,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文化下派员、文化专管员缺少激励保障机制,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能力相对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秀洲区进行整改。
基于以上原因,结合秀洲区实际情况,区文旅局牵头拟定秀洲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二、起草过程
经过研究周边县区的相关政策,结合《秀洲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秀洲委办发〔2019〕77号)中“文化强区建设”若干政策的内容,与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编办等部门进行反复磋商,对政策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1.部门及主体意见:3月6日、3月8日,两次书面征求各镇、街道、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以上单位部门均无意见。
2.社会面征求意见:3月9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看秀洲公众号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秀洲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分四部分,共15项内容。
(一)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补助
着力健全区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化阵地体系建设。对建设乡村博物馆、乡村美术馆、智慧书房、农民画个人画室、文化馆企业分馆,等设施给予一定补助。对农民画创作基地、优秀农民画后备人才基地、文化馆总分馆等考核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二)关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政策补助
坚持“送文化”“种文化”“育文化”相结合,鼓励开展内容新颖、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等给予一定奖励;对文化礼堂进行星级考核补助;提高送戏下乡质量;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行政策性补助。
(三)关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的政策
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明确镇、街道文化职能机构,配备专职文化工作人员。提高文化下派员、文化专管员待遇标准,文化“两员”队伍实现专管专用;探索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礼堂)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新模式。
(四)政策条款说明
就政策意见中涉及的评优评先数额比例、涉及财政补助的承担形式、政策意见年限和条款解释权等进行明确。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
解读人:沈佳红
联系电话:0573-8383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