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2-1988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7-18
文号: 来源: 区民政局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7-182022-07-18 08:57:59
文号:
来源: 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18 08:57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的稳定和谐,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与下一代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的意义与价值也在不断地被探讨与解释,多元化的家庭观念已经进入社会大众的视野。据新华网报道,中国已有超过60万的丁克家庭(指夫妻“双收入、无子女”的家庭),据人民网报道,2019年全国结婚登记947.1万对,离婚415.4万对。这个数据,是中国法律对自由与幸福的保障,是对个体意愿与人格的尊重,但同时也反映出部分公民家庭观念偏向、家庭责任缺失、家庭情感随意的意涵。我们在尊重和保障社会成员自由与幸福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家庭教育,形成正确积极的家庭观念。

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32条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二、主要问题

(一)秀洲区所有中小学学校均建立家长学校,只针对中小学生家长,未能涵盖婚前青年。

2019年10月秀洲区教体局发布《关于成立秀洲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总校的通知》,成立了以区教体局长为校长的秀洲区家长学校总校,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均建立了自己的家长学校。这对中小学生的家庭教育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与帮助作用,但该家长学校只针对中小学生家长,没有涵盖婚前青年,也无法向婚前青年提供家庭教育。

(二)秀洲区婚前家庭教育需求量大,婚前家庭教育总体上处于自发状态,缺少相关具体要求。

据南湖晚报报道,2018年市本级共有6069对新人结婚,其中,南湖区3552对,秀洲区2517对;秀洲区平均每天有近7对新人步入婚姻殿堂。2019、2020、2021年秀洲区结婚数量略有下降,总体相当。其中80%为初婚。这些结婚人士,在婚前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基本来自自己学校学习时所受的教育,与原来家庭的生活教育,来自国家政府的家庭教育较少,或者没有。从全国范围看,现阶段,在办理结婚证过程中,没有接受婚前家庭教育的具体要求。

(三)婚前家庭教育资源与渠道较为缺乏,形式也较为单一。

据南湖晚报报道,市本级每年的结婚数量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数据显示,2014年市本级结婚人数是7514对,2015年为6919对,2016年为6429对,2017年为6295对,2018年结婚人数再次减少;与之相反,离婚的数量曲线上升,2014年市本级离婚人数为2017对,2015年为2006对,2016年增加到了2229对,2017年增加到了2596对,2018年则略有下降,减少到了2506对,到2021年离婚冷静期政策的实施,离婚率得到了一定的控制。秀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表示:就年轻人来说,有些人认识时间很短就选择闪婚,婚姻基础可能不牢固;而且现在独生子女比较多,都是家中从小捧在手心里的宝贝,相互之间缺乏包容,对婚姻、子女也缺乏应有的责任心。这都与婚前家庭教育缺失有关。秀洲区现阶段婚前教育资源与教育渠道较为缺乏,现有的教育形式也比较单一。

三、意见建议

(一)办理结婚手续时,增加婚前家庭教育的要求。可以借鉴汽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一的模式,要求结婚登记前,通过网络渠道完成4课时的婚前家庭教育的学习,进行网上测试,对男女双方测试合格的,给予有意义有祝福的奖励。对学习有一定困难的结婚人群,婚姻登记处应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指导,对残障人士的学习要降低相关学习要求。

(二)组织专家建设婚姻家庭教育课程,将家庭关系、家庭责任、家庭问题处理等内容纳入课程中,并制作成视频,宣传画册等,通过“浙里办”等网络渠道进行推送,丰富家庭教育内容,借助信息技术生动形象呈现家庭教育内容,方便婚龄青年及社会居民进行学习。


王永生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家庭教育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办理结婚手续时,增加婚前家庭教育的要求。可以借鉴汽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一的模式,要求结婚登记前,通过网络渠道完成4课时的婚前家庭教育的学习,进行网上测试,对男女双方测试合格的,给予有意义有祝福的奖励。对学习有一定困难的结婚人群,婚姻登记处应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指导,对残障人士的学习要降低相关学习要求”的建议。

(一)结婚登记相关规定。我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按照《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各项法定程序办理各项婚姻登记业务,其中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

(二)对于新婚人群的教育方面。持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高民众婚姻“幸福指数”,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缩影。为给群众家庭幸福“加码”,我区以婚姻家庭辅导室为平台,充分发挥民政、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优势资源,安排多名专职人员现场实体办公,探索“法律+婚姻家庭”“社工+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进一步帮助市民强化婚姻意识,增强婚姻稳定性。同时,为了增强社会层面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区、市级公众号发布各类家庭教育视频、读本等,同时将积极向省级民政部门建议献策,如在“浙里办”涉及婚育模块(婚姻登记预约、生育证办理等)类中加入家庭教育宣传资料,让新人在预约或掌上办理事项时,直观的进行先期婚前教育。

二、关于您提出的“组织专家建设婚姻家庭教育课程,将家庭关系、家庭责任、家庭问题处理等内容纳入课程中,并制作成视频,宣传画册等,通过‘浙里办’等网络渠道进行推送,丰富家庭教育内容,借助信息技术生动形象呈现家庭教育内容,方便婚龄青年及社会居民进行学习”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家庭教育为导向,积极推进婚前教育、夫妻关系调适、婚姻文化等建设。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家庭教育联合机制。2014年9月,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三部门组成婚姻辅导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衔接配合、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新格局,同时在区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持“双证”的专职辅导员坐班,无偿为群众提供婚前(恋)辅导、矛盾调解、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整合公共资源,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启动婚姻法律咨询线上援助服务;区妇联的“平安秀阿姨”团队开展家庭维权服务等。

(二)强化阵地建设,建立家庭教育优良团队。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婚姻家庭辅导室着力打造“锦绣良缘”服务品牌,先后获得首批“浙江省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品牌工作室”、嘉兴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最美工作室”和“最美婚调员”等称号。2020年11月,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成立全市首家婚姻家庭个人辅导室——徐永芬工作室,工作室成员全部持有本科学历、全国社工师证书。今年4月初,区妇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讲师团成员,经专家评审,确定40名同志受聘。形成了家庭教育讲师资源体系、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包含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亲子教育、亲职教育、家庭关系及家庭责任等内容。

(三)突出专业优势,建立婚姻家庭暖心服务。一是暖心婚前教育服务。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为结婚登记的新人开展婚恋心理、情感调适、家庭文化等宣传,发放《新婚寄语》《婚育新风倡议书》、《暖心服务卡》等,大厅滚动播放《爱的真谛》宣传片。在今年5月的国际家庭日之际,区民政局微信公众视频号启动《永芬姐姐.家课堂》,积极为新婚夫妻上好“第一课”、为已婚夫妻、矛盾夫妻传授维系婚姻关系技巧。区妇联通过秀洲女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推送,丰富家庭教育形式和内容,借助信息技术生动形象呈现家庭教育内容,链接法律、健康等方面知识,方便婚龄青年进行学习。二是暖心结婚颁证服务。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建有全省首家户外颁证厅,日常为结婚新人开展婚礼式颁证,引导新人增强家庭责任感。在特殊的节日,邀请省市劳模、最美家庭代表等为新人颁发结婚证书。三是暖心婚姻矛盾纠纷调解。辅导员遵循自愿的原则,与当事人签订保密协议,运用社会工作、心理咨询专业方法,帮助当事人正确认识婚姻矛盾,促成夫妻双方达成共识、握手言和,调解成功后定期回访,近三年共计调解问题夫妻565对,调解成功50%。特别是2021年离婚登记冷静期实施以后,区婚姻家庭辅导室运用冷静期介入婚姻家庭辅导成效明显,当年度全区办理离婚登记人数比2020年度减少35%。

家庭教育涉及的部门多、要求高,我们婚姻登记机关作为其中一员,由于日常婚姻登记业务量大、工作人员少等客观原因,在工作方式的创新、队伍专业化的拓展、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与群众的需求也还有一定的距离,这些将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非常感谢您对婚姻家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秀洲区民政局

                                                                                                                                                                                  2022年6月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