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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1-190383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1-09-09
文号: 秀洲农水〔2021〕88号 来源: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1-09-09
文号: 秀洲农水〔2021〕88号
来源: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专家解读】《秀洲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1- 09- 09 15: 02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起草背景

一是上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2019年以来上级部门相继发布了《浙江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7号)等文件,对农业项目支持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二是整合原有项目管理方面文件。根据项目管理操作流程,对原有《秀洲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秀洲政办发〔2017〕79号)和《秀洲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秀洲农〔2019〕109号)进行整合,为简化项目管理程序,不再进行项目准入。

三是原有办法实施中碰到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和调整。调整了项目支持对象、明确了项目补助比例、明确了项目验收标准及验收结果的运用、细化了项目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二、起草过程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秀洲区实际,我局起草了《秀洲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并先后经过局相关科室研究讨论、局党委专题研究讨论、与区财政局召开专题研究讨论会议、征求相关部门及主体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修改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9章37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农业项目资金的范围、管理遵循的原则,项目管理的内容和各部门的职责;第二章明确了项目支持对象、扶持方向和补助比例;第三章明确了项目储备的办法;第四章明确了项目申报程序与立项办法;第五章阐述了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办法;第六章明确了项目验收的办法,包括验收的资料、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验收结果应用;第七章明确了资金拨付与管理办法;第八章明确了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第九章为附则。

四、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20号)、《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浙财农〔2015〕23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支农资金管理规程》(浙农计发〔2019〕12号)。

五、使用范围

适用于市、区财政设立和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达,实行项目化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

六、生效时间

2021年8月2日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解读人:姚国强。
   3.联系电话:0573-8367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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