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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70000/2017-175481 生成日期: 2017-05-04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文号: 秀洲财预〔2017〕121号 来源: 财政局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05-04
文号: 秀洲财预〔2017〕121号
来源: 财政局

秀洲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9- 01 20: 02 浏览次数:

                                               

秀洲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财政所(局),局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基层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联结城乡、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和桥梁,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中坚力量。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区镇级经济发展和功能定位的加强,基层财政规模不断壮大。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切实发挥基层财政职能作用,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省、市基层财政管理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1331”总体工作部署,以创建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镇(街道、高新区)财政工作基础,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方式方法,深化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财政队伍政策业务水平和责任担当意识。

二、主要内容

(一)做好基础建设,夯实基层财政管理基础

1.全面推动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巩固市级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成果,严防已达标规范化财政所(局)倒退。同时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浙财基〔2015〕44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全面推动全区各镇(街道)财政所(局)创建工作。

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浙江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镇(街道、高新区)工作实际,抓住法律、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公共关系、机关运转、信息系统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重点风险控制环节,纳入制度设计,统筹考虑,推进完善。

3.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提高乡镇财政综合业务平台操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乡镇财政综合业务平台联络员制度:由各镇(街道、高新区)推荐一名熟悉财政综合业务平台操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集中培训提高联络员系统操作水平,及时收集反馈系统问题,结合以嘉兴昊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运维人员为主的定期随访机制,更好地解决乡镇系统运维问题,有效地发挥财政综合业务平台的作用。

(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1.深入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等要求,落实项目类、补助类资金分类监管,梳理基层财政资金监管防控节点,完善监管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通达制度、公开公示制度。以全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检查为契机,开展基层财政资金监管预查、交叉检查工作。

2.深化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监管要求,积极梳理镇(街道)涉财相关工作业务流程,理顺服务平台工作职责,继续深化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同时结合实际,继续增加公共财政服务平台试点项目,努力实现公共财政服务平台数据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链接,并将公共财政服务平台项目导入进度纳入年度基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

3.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镇(高新区)财政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方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提高地方政府性债务使用效益。另一方面,镇(高新区)财政要积极行使管理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化解政府性债务。

(三)开通多种渠道,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

1.保质保量开展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基层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分析基层财政干部的新特点和培训需求,制订年度基层财政干部培训计划,重点抓好所(局)长、总会计培训工作,提高财政所长的领导、统筹、协调能力以及总会计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协调指导能力。

2.定期定额建立交流走访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局基层服务水平,全面了解掌握基层财政所(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基层财政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等情况,更好地解决基层财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请上来,走下去”基层财政交流工作制度:“请上来”,每年安排三次基层财政干部业务工作交流会,建立信息上通下达机制,逐步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研究政策、完善制度、推进工作和深化改革的能力;“走下去”,结合护税协税、系统运维、资金监管等工作,加强基层财政走访联系,局基层财政管理科联络员每月至少跑一次、基层财政科科长每季度至少跑一次、分管局长每半年至少跑一次、局长每年至少跑一次,强化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指导,形成上下联动、促进财政工作更好开展的良好局面。

3.评优评先完善考核办法。按照基层财政管理的目标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基层财政考核办法,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评比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在全区财政(国资)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三、职责分工

为扎实推进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确保实效,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镇(街道、高新区)财政所(局)负责《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财政建设的意见》(秀洲政办发〔2012〕83号)明确的各项基层财政管理职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筹镇(街道、高新区)范围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管理镇(高新区)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镇国有资产、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镇会计事务等。

(二)局基层财政管理科室负责指导镇(街道、高新区)财政预算编制、调整、公开等业务工作,组织基层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及交流会,开展基层财政管理的考核,及时汇总、答复或移交基层财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三)局其他科室负责做好基层财政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必要时联合基层财政管理科组织开展培训、检查等工作,及时反馈基层财政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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