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1-1869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08 |
文号: | 来源: | 区民政局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082021-07-08 11:41:37 |
文号: | |
来源: | 区民政局 |
一、基本情况
失独家庭的出现是我国特殊时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是政策所迫、意外所致、生理所限。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和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15-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每年的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有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增加7.6万个失独家庭。失独给一个家庭带来的是灭顶之灾,倾刻间摧毁了为人父母的全部精神世界。走访调研中发现,失独家庭的父母在失去子女时,绝大部分因年龄偏大不能再生育,或者因各种客观条件、主观因素不能收养或者不愿意收养子女,流露出心中已不再拥有完整的家庭、不再对生活抱有热情的想法,心理创伤越积越多;有的封闭在家里,食不甘味,寝不安寐;有的自我折磨,在悔恨和怀念中无法自拔,甚至还试图自残轻生......失独家庭往往更是面临着诸多如经济、照料、精神等现实问题,积极关注失独家庭生存状况,让失独家庭感受到无微不至的温暖,摆脱阴影,重振精神是一个关系到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的重大课题,亟待社会对这一特殊群体给予更多的关爱。
二、主要问题
(一)心理困境是失独家庭面临的最主要困难。
对失独家庭的帮助,各级政府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2013年,国家卫计委联合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2014年,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帮助下,失独家庭的经济困境逐渐缓解,但是对于失独家庭而言,生理上“活下去了”,心理上能否“活下去”,还在徘徊摸索。对失独群体精神状况调查显示多数失独家庭成员面临着较为严重的心理和精神问题,如孤独心理和心理危机、自卑心理和逃避行为、负性认知思维等。最后,相对于经济困境来说,折磨乃至打垮他们的更多是心理、情感、精神层面的缺失。
(二)养老、就医是失独家庭最为担忧的问题。
“生病”和“养老”成为失独者最害怕提及的话题。虽说现代社会父母的观念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不再指望孩子陪伴养老,但孩子肯定是父母老年生活的最大精神支柱,当年迈行动不便时,还是希望子女能尽孝在身旁。目前,我市推行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但居家养老服务对失独家庭,特别是近半数是单身一人的失独家庭来说,居家养老已经是不可能实现的方式。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老年人身体各方面机能都在衰退,容易患肿瘤、三高、糖尿病等,而失独老人因为精神上的高度压抑更容易身患各种疾病,监护人缺失造成就医就诊难,也影响到手术顺利进行和术前心理调整,而且生病住院期间,很多失独老人往往无人护理、无人陪护,对老人精神健康以及身体康复都会带来负面影响。
(三)对失独家庭的援助和帮扶工作还未完善。
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经济补助、 生活、 心理关怀等方面对失独家庭进行帮扶,这些措施总体上有效,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目前对失独家庭的援助和帮扶工作还不完善、不配套,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原因,社会面临着负责失独家庭的职能部门不明,多头政策、政出多门和政策碎片化等问题;目前相关文件制度中虽有提及“加强心理疏导”的内容,但其中很多是基于众多现象集合下的宏观政策,各个区域、各个家庭的境遇不同,很难对应操作,心理疏导较难具体到位,缺乏对失独家庭较为有效的心理干预;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很多是从事非相关工作的退休老人或爱心人士,专业能力、知识储备不足,因而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关怀,效果不显著,并且因工作难度大、见效慢、自我价值实现度低等原因,导致离职变动很大,更增加了失独家庭的无助感。
三、意见建议
目前失独家庭得于政府相对广泛的关注和救助。但是,个体的需求复杂多变,单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周到细致。特别是,失独家庭的困境更多体现在精神层面及养老与就医帮扶问题,亟需动员建立拥有关爱能力和技术的专业社工及志愿者队伍的介入,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关爱服务体系,帮助失独者更好地回归社会。
(一)组建一支专业稳定的失独家庭心理关爱义工队伍。
由社区工作者和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构成一支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服务队伍。相比一般意义上的志愿者而言,他们很好地掌握心理学上的知识,能够对失独者提供哀伤转移辅导、心理治疗等。从调研情况来看,社区基层工作者专业服务是适合解决失独家庭困境这一社会问题的一种较好的方法。民政部门统一招考和聘用专职社工,通过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习内容培训,以定期知识考查、技能比拼等形式,夯定基础、强化管理,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去更好地服务失独家庭,并不断提高社区社工待遇,让社区社工在社工专业服务中作用彰显。同时通过公益社会组织的力量,组建一支有爱心人士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通过专业的心理学及志愿服务培训,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灵关怀和慰问,帮助他们修复家庭环境、重新融入社会。
(二)发挥好社区志愿者作用开展失独家庭健康与养老照料服务。
健康与养老照料对失独家庭来说是个长期的、持续性的社会支持问题。一方面,需要完善政府扶助机制,建立完善的失独家庭社会养老体系。另一方面,积极动员社区“网格连心”党员与爱心志愿者参与失独家庭健康养老照料服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在地理位置上有着天生便利性,当失独家庭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突发事情或者需要他人进行生活帮助时,他们往往能及时出现,从而高效地实现失独家庭日常就医、购物、健康照料等生活需求服务。
探索建立“医务社工+志愿者+医务人员”三方联动机制,构建失独家庭就医“绿色通道”。
为更好地让“失独家庭”有尊严地就医,避免在就医过程中的尴尬及不便,探索建立“医务社工+志愿者+医务人员”三方联动机制。在三方联动模式中,医务社工是连接志愿者和医护人员的桥梁,处于三方联动的核心部分,其主要职责是联合志愿者和医护人员,整合患者的社会资源,为失独家庭就医提供支持。医护人员在三方联动模式下承担着治疗者的角色,主要在运用专业医学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失独家庭的特点为患者解决疾病的治疗、手术和康复问题,并与医务社工共同协商患者的康复计划,同时与志愿者进行合作。志愿者主要承担为患者及家属服务的角色,弥补了医务社工人手不够和医护人员工作压力大的不足,并承担着润滑剂的角色,促进三者良性发展。
失独家庭面临的危机是多种多样的,失独群体的现实需求也是因人而异的,其改善和解决是一个长期、系统、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王炜委员:
您在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失独家庭社会关爱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及失独家庭关爱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失独家庭关爱主要由卫健部门负责,根据卫健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秀洲区有失独家庭273户,今年以来,我区通过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探索帮扶新模式,为失独家庭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帮扶。
1.加大专业队伍建设力度。推进持证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实行“三个一批”:即引进一批、考试评价转换一批、职业培训提升一批,不断壮大本土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目前全区共有持证社工1459人。积极培育和扶持志愿服务组织,利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者和志愿组织注册工作,目前有注册志愿服务社会组织9家,注册志愿者27218人。同时,加大对心理健康类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力度,对有关心理健康类的社会组织优先培育孵化、登记注册,先后培育孵化了语晴社会工作社、绿丝带心理志愿服务中心、心语工作室等多家专业心理服务机构。通过举办心理服务专业技能专题培训班和运用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从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等方面,以专项培训和案例研讨的方式,把心理专业技能培训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专业能力水平的必修课,目前已经组建了一支20人的民政心理服务队伍。要求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心理服务室(可与社工服务室合用),通过建立社会工作室、心理服务室等服务平台,面向社区、面向特殊人群开展专业服务。
2.加大项目化帮扶力度。通过政府项目投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独家庭项目化帮扶计划。既有硬件环境的改造,也有各类贴心服务。2021年我局组织实施的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中将区卫生健康局认定的在册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家庭纳入改造对象,共改造44户,每户15000元,主要包括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安全改造,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提升失独家庭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另一方面,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了困难群众心理疏导项目、“心向阳,爱还在——失独老人服务项目”、“爱相伴,心相随”失独家庭互助项目、“情暖计生特殊家庭”等项目,通过志愿结对、上门探访、便民服务和个案跟进等多形式的活动与服务,满足失独家庭的生活需求、文化需求、精神需求和情感需求。
3.加大资金补助力度。一是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1000元。二是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对独生子女死亡时已满1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补助。三是给予收养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依法收养子女的,且女方年龄已满49周岁(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时按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四是给予辅助生育手术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给予一定的补助,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五是为特扶对象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对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对象购买重大疾病意外险,保障内容涉及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意外残疾、住院补贴等方面。
4.加大人文关爱力度。一是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发挥专业社工组织的作用,聘请心理咨询、情感抚慰等方面的专业人士,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面对面、一对一帮助排除心理压力和痛苦,引导其走出心灵阴影,解除心理障碍。二是提供就医便利。秀洲区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作为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其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优先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安排医务社工和志愿者,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就医引导、陪诊等服务。三是提供再生育全程服务。为有再生育意愿的计生特殊家庭父母提供孕前身体健康检查、生育风险评估、再生育指导咨询、孕期优生保健咨询及检查、产后跟踪随访等全程“一对一”服务。四是落实联系人制度。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一名镇(街道)卫健干部、一名签约的家庭医生、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帮扶联系人。联系人通过定期登门走访、电话联络、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联系对象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利益诉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持证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将持续提升专业社工人才的心理服务能力,通过专业的服务,对失独家庭提供心理关怀和慰问,使他们能重新融入社会。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嘉兴市秀洲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