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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1-195598 | 生成日期: | 2021-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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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高照街道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文号: | 无文号〔2021〕10号 | 来源: | 党建工作办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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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高照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12-22 |
文号: | 无文号〔2021〕10号 |
来源: | 党建工作办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高照街道办事处文件
高照办〔2021〕10号
关于印发《高照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
财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国资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部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对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健全财务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街道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印发《高照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
财务管理实施方案》,望遵照执行。
秀洲区人民政府高照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8日
高照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努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资金管理方式,根据国家财政、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机构
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纪委的监督下,由财务管理中心(核算所)代理记账,各单位、部门设财务联络员一名。各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变,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
二、财务管理方式
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街道财政,预算支出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即街道财政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在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通过编制部门用款计划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计划性,以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等方式实现国库集中支付。
三、预决算管理
1、各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属其他预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经财务管理中心初审,报经街道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
2、各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属其他预算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3、各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属其他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引发的新增项目支出,原则上由本部门(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的经费中调剂解决,除政策调整、突发事件等重大因素外,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追加项目预算要严格按程序报批,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高照街道经费(项目)追加审批表》,说明原因和用途,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收入来源状况提出拟办意见,金额在5万元以下由主任审批,金额5万元以上的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追加。
4、各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属其他预算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部门决算是各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反映。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决算编制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决算。
四、收入管理
1、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非税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一律视为财政资金,必须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纳入街道财政管理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教育收费、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财政户,凡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以及政府规定应上缴财政的其他各项收入,纳入政府性资金,由街道财政实行统一管理。
3、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款、利息收入等,必须及时解缴入核算所帐户,并纳入单位经费综合管理。
4、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合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加强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支现金。收入款项解缴实行“双限”制度:即限期10天,限额1000元。凡符合其中任何一条件,必须解缴入库,同时必须“票款”同行。
5、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单独开户建账,对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专项资金必须单独开户建账并实行专款专用除外,但需报财政备案。
6、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结余资金,上级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具体规定且超过一年以上的,可由财政按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重新进行安排。
五、支出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按区人事部门额定(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考核奖)标准由街道人事管理部门制单、审核,经街道主任审批后,统一发放。街道自定考核奖项目和专项奖励发放,由人事或条线提交分配方案,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报区考评办备案或审批后,按财务审批权限审批发放,专项奖励必须附上级补助文件复印件。严禁各条线、单位擅自发放各种名目的钱物,严禁到下属单位以任何名义领取各种补贴、劳务费等报酬。
(二) 行政事业单位商品和服务(公用经费支出主要为会议费、培训、考察、接待、出差等公务性活动支出及保障行政办公支出)支出,必须按“必需、节约”的原则,合理购置,节约使用。
支出安排和报销标准应严格遵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个人报销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未使用公务卡的需附刷卡凭条或支付记录),具体支出应符合财务报销规定,其中:办公费用报销时应提供正规发票,并附相关购物清单或供货清单;参加会议、培训及考察等外出费用报销时应提供正规发票,并附经审批同意相关凭据;自行组织会议、培训及各类活动,事前应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编制经费预算审批表,报销时另提供付款审批单、发票、签到单等凭据;公务车辆维修费、油费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公务车辆维修需至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单位并提供车辆维修审批单、维修明细结算清单等,并及时登记好业务台账备查;公务(商务)接待费报销时应提供接待公函(电话记录单、接待方案)、接待审批表、菜单及发票等;差旅费报销须在差旅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出差审批单、交通住宿发票等。
办公支出中的资产购置支出主要指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等政府采购及不动产购置等支出。资产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应领导审批同意后,再实施采购。实际支出时应提供同意购置依据、购置(采购)合同或协议、资产明细清单、正规发票和验收交接单等。
各条线各部门报刊、杂志征订,需经分管领导审核报街道主任同意后征订。
街道各单位部门经费支出(包括暂领款),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报销、领用。
行政事业单位除日常支出外,召开大型会议、举办各类活动,需要专项活动经费,执行项目(活动)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填写《高照街道项目(活动)资金使用申请表》。
(三)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管理
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是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类、建设类和运营管理类支出。支出申请部门应建立建设工程项目业务台账备查。在核对业务台账无误的基础上需统一填写《工程项目付款审批表》,提供工程款发票,并附项目工程中标通知书、项目工程合同协议、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决算审价报告等后提出支付申请。
(四)严格控制现金支付、报销,对于2000元以上的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支付,2000元以下的支出原则上通过转账支付,需现金垫付的零星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用品购置费、招待费、培训费、会务费、邮电费等支出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确实无法使用公务卡的,需提供付款证明,经审批后予以报销。
(五)严禁街道部门单位以任何方式擅自用部门单位资金补助到下级或同级单位,如确需补助(列入财政预算或上级专项补助除外),须有受补助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后,按财务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支出。
(六)各单位部门联络员建立上级补助收入备查台账,对拨入、支出的上级专项补助收入进行登记备查,定期与财务管理中心进行核对,以保证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
六、资金审批权限
各单位经费支出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证明人)签名并注用途,并按相应的财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能支付,具体各单位财务审批权限见《高照街道单位财务审批责任人清单》。
七、重大项目报告制度
1、单位项目经费安排,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定”政策,财政视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安排经费,并纳入年初财政支出预算。确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追加项目经费,必须实行报告审批制度。
2、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和大额商品、服务采购,实行设定权限审批制度: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核,街道主任审批;项目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需经街道班子集体讨论同意,方可实施。工程项目实施中工程量有重大变更的按《高照街道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提交相关领导审批或班子会议集体讨论。
3、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必须按区财政、区国资委有关文件、制度执行。
八、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支付的资金均以网银形式转账给个人或单位,因此,原则上各行政事业单位都不需备用现金,如有特殊原因需备用现金,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执行,对现金实行限额限范围使用,同时严禁坐支现金。限金额: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限范围:劳务报酬、小额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及结算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现金必须日清月结,登好日记账,出现差错责任自负。
2、存款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必须按规定使用,除允许使用现金开支的范围外,都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银行存款必须日清月结,登好日记账,每月与银行核对。发现账账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严禁拆借帐户。各单位定期存款符合竞争性存款条件的,按秀洲财执库〔2018〕239号《关于印发秀洲区区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存放。
3、预领款管理制度:杜绝因私借用公款,确需因公预领款,应填写预领款项凭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任批准,业务结束后7天内必须及时结清账款,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4、报销管理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向财务管理中心报销现金额度不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一律通过转账支付。
5、严禁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对外拆借资金及为企业、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街道单位之间临时拆借(担保)资金,由分管领导审核,街道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九、印鉴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印鉴必须分开保管,由出纳保管支票,会计保管财务印鉴。
2、出纳根据原始凭证内容、数额开具支票后交由会计审核,会计经审核无误后盖上财务印鉴。
3、财务管理中心要建立支票台账,将审核后盖章的支票逐笔顺序登记入账,作废支票必须附入单位账内。
4、单位现金结算点以上支出,原则上必须开具转账支票。
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根据财政部门规定: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1000元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必须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购置,街道条线必须先提出报告,分管领导审核,报街道主任或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同意,购置资产在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由财务管理中心进行政府采购,不在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由申请部门自行采购,经街道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购置的固定资产,由财务管理中心建卡入账,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3、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公司添置固定资产,须先提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报街道主任或党政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政府采购渠道采购,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支付,并由专人做好财产登记。
4、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应确定财产保管人,建立“财物与使用人”捆绑式管理模式,如有损失或变更,必须及时汇报单位领导,以便及时处置,保证正常工作运转。
5、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账面变动情况,由财务管理中心每月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6、街道各村、社区参照执行本制度(上级有其他规定的除外),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政府采购备案表》。
7、根据秀洲国资委[2008]5号文件,对单项原值2万元(含)以下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经部分分管领导和街道财务管理中心审核,街道办事处审批。
十一、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1、票据管理人员组成。由财务管理中心票据管理员、财务管理会计及出纳、单位联络员分工负责,建立相应的票据台账和结报手册,共同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2、票据领用、结报与核销。街道统一核算的单位使用票据,外购票据由单位向财务管理中心领用,往来款收据和经营性收入收据由单位到财务管理中心开具。票据按发放权限,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由谁发放由谁核销的办法实施。对已经填开的票据,实行按月结报。
3、票据填开规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序号填开票据,不得跳号、空号;付款人(单位)和收款金额不允许涂改;收款内容必须按规定项目填写;作废票据应注明作废原因和重开的收据号码。
4、票据存根经财务管理中心核销后,由单位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存满规定的保管期限并经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并派专人监督方可销毁。
5、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买卖、转借、代开、伪造票据,不得私刻票据章,未经财务管理中心同意不得自行销毁票据和存根。
十二、医药费、保育费等报销制度
1、行政、事业(含退休)工作人员已实行医疗保险统筹,不再报销门诊、住院医药费,统一按上级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统医药费报销,行政事业在编人员的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门诊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行政40 元/人/月、事业20元/人/月,住院治疗的医药费凭住院发票及药费清单按可报销范围报销,行政、事业单位报销比例为80%。报销范围按公费医疗目录规定执行。
3、行政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子女幼儿园保育费报销标准参照秀洲财行社[2020]165号,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保教费报销以各幼儿园按规定实际收取的保教费为依据,实行分类分档、按比例和限额从低报销。各孩报销比例为60%,最高限额标准为:(1)在公立幼儿园入托的,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500元。(2)在民办幼儿园入托的,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不超过2000元。按规定报销的保教费原则上由双方父母单位各承担一半(原则上春季学期在男方家长单位报销、秋季学期在女方家长单位报销)。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在另一方单位报销。
4、单位机关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等参照上级总工会相关规定。
十三、财务报表制度
1、街道各部门、单位,年初必须由单位联络员编报好本单位全年收支预算表,按时报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并按财务管理中心下达的收支预算认真执行;年终协助财务管理中心做好本单位收支决算报表编制。
2、财务管理中心必须做好各单位(部门)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月报表,并于次月15日前报相关领导,以便及时准确掌握财务运行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3、财务管理中心每半年或按财政要求编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说明,报主要领导、单位负责人,以便单位及时掌握单位资金运行动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四、财务监督
各单位应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街道纪工委、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十五、本财务管理制度从2021年3月8日起实行。国有公司参照执行。本制度如与上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相抵触或未作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
高照街道经费(项目)追加审批表
申请单位 |
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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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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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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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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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中心 建议金额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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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注:追加金额5万元以上需附会议讨论结果。
高照街道项目(活动)资金使用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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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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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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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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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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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审批 意见 |
高照街道政府采购商品(服务)预算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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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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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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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 |
数 量 |
使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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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 |
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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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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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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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中心 审核 |
预算安排: |
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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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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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审核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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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审批 |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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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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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财政所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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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称、型号、规格不够填写的,请另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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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单位拟申请采用公开招标和网超、定点采购等常规方式以外采购的,请在申报单位意见中阐明并说明理由(可附材料)。 |
高照街道政府采购商品(服务)预算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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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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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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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 |
数 量 |
使用日期 |
|||
总金额 |
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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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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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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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中心 审核 |
预算安排: |
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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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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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审 核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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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审批 |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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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1、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财政所各执一份。 |
|||||
2、名称、型号、规格不够填写的,请另附清单。 |
|||||
3、申报单位拟申请采用公开招标和网超、定点采购等常规方式以外采购的,请在申报单位意见中阐明并说明理由(可附材料)。 |
高照街道公务接待审批单
年 月 日
接待部门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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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单位 |
带队人 姓 名 |
职 务 |
人 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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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接待领导 及人员 |
陪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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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餐 安 排 |
时 间 |
用餐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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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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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宿 安 排 |
时 间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住宿标准 |
|||
房 间 数 量 |
套 单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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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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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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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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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注:公务接待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办理报销手续时作原始凭证。
高照街道电话记录单
来电单位 |
来 电 人 |
|||
来电时间 |
来电号码 |
|||
电话内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参加人员: 备 注:
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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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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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办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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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结果 |
高照街道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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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权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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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负责人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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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处置国有资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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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构建日期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原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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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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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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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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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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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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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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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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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处置方式 |
残值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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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办 审 批 意 见 |
财政所 审 批 意 见 |
办事处 审 批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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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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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处置资产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下,符合资产处置年限要求的,由街道国资办审批;单位申报处置资产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上的或者未满足资产处置年限要求的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街道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资产处置清单不够可另附清单。 |
高照街道工作人员外出审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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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出差人 |
||
出差地点 |
至 |
出差事由 |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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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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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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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 |
自 月 日至 月 日 |
拟乘坐的交通工具 |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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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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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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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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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外出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办理报销手续时作原始凭证。 |
各审批流程人员职责如下:
1、经办人、证明人:对支出的事实情况负责,并严格按照预算和用款计划支出。
2、岗位(单位)负责人:审核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存在。
3、人事:审核人员变动情况以及工资等发放是否按规定执行。
4、会计:审核原始票据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单位名称、摘要、金额等的书写内容正确性。工程项目要核对付款与合同等是否一致。
5、财政:审核该项支出的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7、纪委书记:审核该支出是否符合“三公”经费情况。
8、分管领导:审核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存在。
9、财务分管领导、副书记、主任:负责支出的最后确认。
高照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公司财务审批程序 |
|||
序号 |
部门(支出类型) |
审批流程 |
|
1 |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督、交警中队、实验幼儿园、高照幼儿园、秀清幼儿园、社区 |
一般性支出 |
经办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会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任审批 |
2 |
工程项目支出 |
经办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会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纪委书记-主任审批 |
|
3 |
三公经费支出 |
经办人-岗位负责人-会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纪委书记-主任审批 |
|
4 |
财政专项资金(文件类资金) |
经办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会计-财政-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任审批 |
|
5 |
工资、奖金、补贴 |
经办人-人事-会计-分管领导-主任审批 |
|
6 |
党费专户、机关工会 |
经办人、证明人-单位负责人-会计-分管领导-副书记审批 |
|
7 |
国资公司 |
经办人-单位负责人-会计-分管领导-主任审批 |
高照街道差旅费付款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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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出差人: 事由: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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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 |
到达 |
天数 |
交通费 |
住宿费 |
伙食 补贴 |
用餐费 |
其他 补助 |
天数 |
金额 |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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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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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小计: |
小计: |
||||||||||
报销 金额 |
人民币(小写):¥ |
||||||||||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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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人: |
证明人: |
会计: |
|||||||||
分管领导: |
财务分管领导: |
主任审批: |
高照街道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金额单位:元
付 款 单 位 |
||||||||||
收 款 单 位 |
||||||||||
工 程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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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支 付 方 式 |
||||||||||
开 工 日 期 |
竣 工 日 期 |
审 计 日 期 |
||||||||
合 同 总 价 |
结 算 总 价 |
审 计 总 价 |
||||||||
已付金额 |
本 次 支 付 |
累 计 已 付 |
||||||||
本次支付金额(大写) |
首 次 支 付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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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
签字: |
办公室 负责人 |
签字: |
|||||||
财务管理中心会计审核 |
签字: |
项目分管 领导意见 |
签字: |
|||||||
财务分管 |
签字: |
监督部门 审核 |
签字: |
|||||||
主任意见 |
签字: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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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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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照街道自制凭证报销单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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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单位: |
报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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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据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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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人(公务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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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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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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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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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部门负责人: |
会计: |
||||||||
分管领导: |
财务分管领导: |
主任审批: |
高照街道内部转账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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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单位 |
转出账户 |
|||
转入单位 |
转入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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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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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写) |
¥ |
|||
金额(大写) |
||||
经办人: |
条线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
财务分管领导: |
主任审批: |
高照街道一般支出(汇总)付款审批表 |
||||
报销单位 |
报销日期: |
|||
内容摘要 |
附原始凭证数 张 |
|||
金额(小写) |
¥ |
收款账号: |
||
金额(大写) |
||||
经办人: |
部门负责人: |
会计: |
||
分管领导: |
财务分管领导: |
主任审批: |
||
注:1、所有个人报销手续均应填写该单据,每张原始发票上签署经办人姓名及报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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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张发票多个收款人需附汇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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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销流程应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流程执行。 |
注:1、每张发票上签署经办人姓名及报销日期。
2、报销流程应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流程执行。
高照街道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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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单位: |
报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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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款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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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款 单 位 |
账 号 |
开 户 银 行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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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写) |
¥ |
附原始凭证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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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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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部门负责人: |
会计: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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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财务分管领导: |
主任审批: |
高照街道公务接待、外出考察付款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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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单位: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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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附原始证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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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款 人 |
账 号 |
开 户 银 行 |
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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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标准: 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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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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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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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部门负责人: |
会计: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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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管领导: |
纪委书记: |
主任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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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有公务接待、外出考察费用报销均应填写该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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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超标部分概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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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待严格按照一事一批一结制度,要附“公函”或“会议(检查)通知”或“活动方案”或“电话联系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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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销流程应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流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