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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1-194948 生成日期: 2021-12-13
发布单位: 油车港镇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秀洲油政〔2011〕12号 来源: 油车港镇党政办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油车港镇
生成日期: 2021-12-13
文号: 秀洲油政〔2011〕12号
来源: 油车港镇党政办

关于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及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1- 12- 13 09: 18 浏览次数:

秀洲油政〔2011〕12号  

 

关于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及财政奖补

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村经济合作社:

    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国农改[2010]1号)和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浙财基[2010]6号文件精神,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实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坚持以村民群众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发扬农村基层民主为动力,积极探索建立“财政适当补助、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力量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新机制。大力兴建村内公益设施,加快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初期适应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而作出的制度安排,也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加快农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发展的一次举措。因此,按照《浙江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嘉兴市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具体要求及做法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1、筹资筹劳的原则及对象: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筹资对象一般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和在本村居住半年以上的其他常住人口中的受益人员;筹劳对象为上述受益人口中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的劳动力。

2、筹资筹劳范围:主要适用于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小型农田水利、道路桥梁、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及环境卫生、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

下列事项不得纳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

非本村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和劳务;

农村自来水和电网改造、有线电视安装、学校建设和维护、五保户供养等项目;

偿还村级债务、兴办企业补亏、经营性生产等不属于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资金和劳务。

3、筹资筹劳的标准

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1工的价格标准筹资(以资代劳价格标准由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的1月15日前提出,报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公务实施)。根据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可以分年筹资,也可以几年累计筹资,但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筹劳标准: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3工,出劳或以资代劳由村民自愿选择。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应当向村级组织书面提出。

4.筹资筹劳的程序

(一)提出事项。由村级组织或者1/10以上的村民联名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在年初或事前提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

5、筹资筹劳是减免

现役军人、烈军属、退役伤残军人、病故军人家属和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等优抚对象、在校就读学生、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患者(需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孕妇、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五保户等,不承担出资出劳任务。低保户可不承担出资任务。

对因病、因残、因伤及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出资出劳任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后,可以减免。

除按规定减免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出资出劳。农民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出资出劳任务的,应对其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履行。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办法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指村民按照《嘉兴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筹资筹劳兴办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在于逐步建立以村民出资出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基础,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原则:坚持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群众受益、注重实行,规范管理、稳步推进。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总额5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范围

1、村内小型水利设施和田间机耕路修建;

2、村内道路,包括行政村内各自然村、组之间,居民点之间的道路连接和硬化;

3、以村民生活污水处理为主的村内环境卫生整治;

4、村庄绿化亮化美化;

5、村级(城乡一体新社区)事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和村民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建设;

6、其他与村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要与现有支农项目的政策相衔接,对已经列入其他财政支农奖补计划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予奖补;对不符合补助范围和程序或者超过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盲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也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的操作程序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以村为建设主体,按“自下而上、先批后建、边建边补、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申报。这就要求各村在实施前必须制定项目计划,包括筹资筹劳的资金和工数,村级配套资金数额,实施工程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额,以书面形式报镇党委、政府,由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报区综改办。

村经济合作社接到区综改办下达的项目实施批复后,及时组织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根据经批准的筹资筹劳实施方案,按照《嘉兴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向所在村村民收取资金和安排出劳,并及时将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企业)捐资等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存入村级集体资金账户。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

1、区财政根据各村提供的资金到账凭证以及工程建设情况,拨付奖补资金。为减轻基层负担,各区财政按不超过财政奖补资金总额的50%预拨项目启动资金,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用于村级集体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福利补贴以及项目管理费用开支,对“一事一议”项目结余资金要继续用于项目建后管护等村内公益事业项目支出。

3、要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档案制度。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的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民签字书、出资及捐款记录、奖补项目申请审核表、补助资金文件、项目验收情况等材料。各村都要建档立册,妥善保管。

4、村民委员要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定期向村民公布。对发现采用造假、欺骗手段编报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和举债申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除全额追缴收回奖补资金外,两年内不再对其安排“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

要求各村按照嘉兴市农经局关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按照广大村民的普遍意愿,建立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在实施过程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望各村认真贯彻执行。

 

                                     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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