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330411ZF060000/2021-1922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6 |
文号: | 来源: | 区民政局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6 |
文号: | |
来源: | 区民政局 |
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民政办,各社会组织:
为深化完善我区现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机制,积极营造以家庭尽责为工作主体、以政府主导为工作引领、以部门协作为工作方式、以社会力量为工作延伸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氛围,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帮扶民众、服务社会的工作潜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区第三届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项目公益创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专场公益创投大赛,发掘并宣扬一批深受群众欢迎、具有一定影响力、公信力和专业性的优秀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激励社会组织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精准帮扶”,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安全更有保障,成长环境更加优化。
二、资金来源和奖项设置
此次公益创投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各单位根据创投内容报送项目书,进行公开创投大赛,对每个类别获得第一名的单位给予资金资助。
三、创投内容和标准
(一)心理援助类公益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以学校、社会组织等为载体,针对有需求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团辅工作,缓解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冲突和矛盾;为存在个性化问题且有相应需求的儿童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并形成典型案例,开展过程需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或者持心理咨询证的专业社工。
(二)社会融合类公益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困境儿童,开展多样化的社会活动、社会实践,增强他们对社会的认识,提升他们的社交能力,同时增强他们的社会融入感。承办秀洲区少儿公益演出,要求现场观看人数不少于300人,同时进行网络同步视频直播,做好宣传造势工作;演出内容要求呈现内容正能量,同时展现困境儿童服务手法和服务成果,少儿演出其他所需资金需自筹。
同时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针对性:项目设计的受益群体要覆盖秀洲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准确的定位;
(二)科学性:方案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活动设计科学,资金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
(三)有效性:服务对象一人一档,服务对象要通过项目能得到有效改变和提升,并形成个案材料。
四、申请主体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含社区社会组织);
(二)居民群众反映较好、有一定公信力;
(三)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完善的财务制度;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
(五)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截止2021年11月10日)
各主体可以通过秀洲区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17/index.html)查看本次公益创投大赛的实施方案,下载填写《秀洲区第三届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项目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书》,并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秀洲区秀湖路725号4楼413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二)项目评审(2021年11月下旬)
1.项目初审。由区民政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资质及所报项目可行性进行初审。
2.创投比赛。组建评审团,评审团由专家组评委和大众评委组成。每个参赛单位通过PPT或情景剧方式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演示,由评委现场评定,按得分顺序评定奖项。
3.社会公告。评审结果将在秀洲区民政局网站上公示。
4.签订协议。区民政局与公益创投大赛获选项目申报单位签订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服务对象、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详情。
(三)项目实施(2022年1月-12月)
1.资金拨付。资助资金原则上按6︰4的比例分两次拨付。资助协议签署后,拨付资助总额的60%。项目完成后,受助组织向区民政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资金使用报告,通过绩效评估后,拨付其余的40%。
2.加强项目指导。各项目涉及的业务部门要指导社会组织认真实施项目,对项目实施理念、专业技能、资源拓展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保证项目质量。对已经完成的项目配合区民政局进行全面绩效评估。
3.组织监督评估。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专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项目执行单位待项目完成后,将项目资金使用明细、项目实施、受益对象和社会反响等情况向区民政局提交结项报告。
六、监督机制
1.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企业,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或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获选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获选项目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区民政局提出;未经区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或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4.获选项目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将不再为其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联系电话:89976550、82720119, 联系人:朱之舣
邮箱:1075049974@qq.com
附件:秀洲区第三届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项目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书
嘉兴市秀洲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