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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18-1477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18-11-20 15:25:03
文号: 来源: 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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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18-11-20 15:25:032018-11-20 15: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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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住建局

对嘉兴市秀洲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1-20 15:25 浏览次数:

康雪莉代表:

您在嘉兴市秀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效率的建议》(第75号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小区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我们主要从三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实施竞争性存放,不断提高物业维修资金收益率

为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我区出台了《秀洲区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秀洲政办发〔201598号)。根据文件规定,我局即刻启动物业维修资金的竞争性存放工作。通过竞争性存放,物业维修资金的存放利息比原先的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35%-40%,大幅提高了收益率。截止到目前,我们已实施了4次竞争性存放工作,纳入竞争性存放的金额为7.22亿元。以2017年为例,全区核准使用维修资金19笔,共划拨维修资金252.28万元,全部使用利息增值部分。

二、严格审批程序,确保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到位

我局在物业维修资金的审批上实行严格把关,一般由物业公司制定维修方案报业委会同意,并征询全体业主意见后实施。实施完成后报我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我局将申请公告同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另外,我局要求工程造价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在向我局申报使用维修资金的同时提供审价报告,确保物业维修资金专款专用、管理到位。

在应急资金的使用上,根据《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出现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房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核实,可直接拨付维修资金。

三、创新思维思路,探索完善修价格机制

电梯维修费,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对维保单位进行检查和评级,但维保单位的维修费不在监管范围内。我们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探索电梯维修差异化收费方案,进一步提高维保质量。

最后,真诚地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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