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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18-1477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18-11-16
文号: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18-11-162018-11-16 14: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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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1-16 14:46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对流动餐饮类摊贩监管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流动餐饮类摊贩又称移动餐车,在全国的很多城市都普遍存在,主要经营在工厂、学校等人员流动量大,人员密集的地区,由于种种原因,这类地区餐饮配套不健全。距离相对较近,价格实惠、口味独特的餐食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因。但是由于缺乏标准和监管缺失,这些流动餐车从业者良莠不齐,他们不了解城市卫生标准、城市管理政策,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食品安全、影响交通、影响市容,急需有效规范和严格管理。

二、主要问题

1.管理责任不明确:正常的餐饮行业开业至少需要工商的营业执照和卫生部门的卫生许可证才能开业,移动餐车的管理现在主要是城管部门负责,城管部门主要针对城市管理这部分,不涉及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出台针对移动餐车管理的专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审批和执法主体还不够全面,监管主体不全面和监管规范缺失等问题。

2.质量标准不统一:由于从业者的特殊性,他们大部分是初级创业者,资金有限,而且很多都是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从事这个行业,设施、设备多半是自己动手改造,且使用罐装煤气,没有任何的安全防护和卫生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本身及周边人员安全隐患极大,从业人员可能连基本的健康体检都没有做,对于消费者而言很难保障健康,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很难处理。

3.食品安全无法保障:由于流动餐车的自由性,往往使食品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由于从业人员的良莠不齐,对餐饮行业原材料不了解,食品原材料采购极有可能重价格而不重质量,甚至于使用地沟油;由于流动餐车条件限制,操作过程中无法保障器具的卫生与防止食物的污染,对食品安全有极大隐患.

三、意见建议

1.明确管理主体,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城管、工商、食安、卫生、劳动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出台相应管理政策、制定卫生标准、制定移动餐车设施标准、使用餐具标准,相关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及移动餐车卫生证发放标准等等,制定行业准入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责任主体,制定的标准为准入最低标准,从业人员可自行拔高完善,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营业执照,便于消费维权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引导:流动餐车从业者的素质参差不齐,有很多是进城农民工加入这个行业,而对城市的卫生标准、城市管理政策、交通管理政策等缺乏了解,在不知法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仅仅制定政策和标准还远远不够,这些从业者大部分都属于低收入人群,对于培训需要支付费用也很难,所以劳动部门应当对这部分人员组织免费培训,提供免费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城市管理、厨师培训等,对于从业员工加强引导,增强自身意识。

3.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由于移动餐车的流动性(地点多半不确定)和时间特殊性(经营时间大部分是工作时间外),对于食品安全的定期检查有很大的困难,在流动餐车相应的管理政策出台后,建议食安、工商等部门联动,规范食材采购方式,控制食品采购源头,规范食材采购供货商,加强食材源头检查力度,建立采购登记制度,对于所有流动餐车使用食材都要求有据可查,严格流动餐车食品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发现不符合的严肃处理。流动餐车的管理需要诸多部门与从业者,消费者共同互动,形成良好行业发展氛围,为从业者创业、市容整洁、消费者饮食健康有效融合、和谐发展。


 朱海明委员:

您所反映的《关于加强对流动餐饮类摊贩监管的建议》提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转来我局并收悉,感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关心、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流动摊贩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其多以电动三轮车为运输工具,机动性和流动性强,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更存在食品、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目前,针对流动摊贩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一、强化宣传,做好源头防控。通过宣传引导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读、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广播、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市民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自觉配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勤务,确保及时处置。针对流动摊贩流动性强、经营业主有意规避管理和群众对早、中、晚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反映强烈的实际情况,科学调配管理执法力量,及时建立错时上班、定点固守、24小时执勤等机制,以便尽快发现、及时制止各类流动占道设摊行为,进一步消除管理和执法盲点,实现了对城镇重点区域的全时段防控。

三、突出重点,强化执法联动。除日常机动巡逻外,针对学校、医院、市场、商圈、住宅等重点区域周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针对流动摊贩现象较严重的区域,各镇、街道中队根据实际组织开展统一执法行动,集中时间、人力攻克难点,联合执法进行打击,取得良好效果。

四、疏堵结合,做好长效管理。对屡教不改的进行依法查处的同时,想方设法对流动摊贩进行疏导,在不影响交通通行安全、不妨碍居民生活和落实环境保洁责任等前提下,由属地规划设置便民服务点,划定一定区域、规定相应时间,引导流动摊贩规范有序经营。

五、智慧城管,提高管理效率。目前,区、镇级智慧城管平台已相继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通过高空天眼、视频监控将实现对全区各镇、街道重点路段、区域的实时监控,进一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监测,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杜绝反弹。

今年以来,根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署,我局已开展无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106次,出动人员2809人次,劝离无证流动摊400个,立案查处18个,引摊入市30个。同时,积极配合高照街道对洪高路夜市进行了取缔,形成了长效监管模式。


                                  嘉兴市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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