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区交通运输局 > 治安管理

重大节假日公路预防拥堵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7- 02- 23 10: 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秀洲区交通运输局


重大节假日公路预防拥堵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保障辖区公路在重大节假日中的安全畅通,提高处置公路拥堵事件的预防和应急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重大节假日因公路拥堵事件引起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秩序,最大限度减少辖区内公路路阻的产生,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重大节假日”,是指“十一”、“春节”等全国实行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节假日;公路预防拥堵应急预案是指区公路局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针对公路拥堵情况所制定的保障性工作方案。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和《关于印发嘉兴市重大节假日公路预防拥堵应急预案的通知》(嘉公路 [2013]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应急预案。

第三条  重大节假日公路预防拥堵应急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条线指导、协同作战”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领导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重大节假日公路预防拥堵应急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有备无患、行动有力”的工作方针,在地方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建立一个反应灵敏、分工协作、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公路路阻的产生,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处置公路拥堵事件要以控制全局、及时疏通、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宣传、分流、保护、救援、疏散等方法。围绕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第四条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区公路局成立秀洲区重大节假日公路预防拥堵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工程养护科、路政综合办、路政巡查中队和超限运输检测站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综合办。

(二)区公路局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重大节假日预防拥堵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挥、协调重大节假日预防拥堵应急工作。

2.明确重大节假日预防拥堵应急工作职责,部署重大节假日预防拥堵应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做好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

3.接到公路拥堵情况信息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组织指挥救助工作。

4.准确、详细、及时了解掌握重大节假日预防拥堵应急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5.完成上级布置的重大节假日预防拥堵应急工作。

第五条  应急处置程序

(一)当进入“十一”、“春节”等全国实行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节假日起,即启动本预案。

(二)预案启动后,辖区内国省道公路、农村公路发生公路拥堵情况时,重大节假日预防拥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应急指挥长,指定相应所辖区内应急救援小组长和新闻发言人。

(三)应急指挥长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指挥中心的直接领导下,按应急反应方案,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行动。

(四)应急指挥长随时将现场应急反应方案落实情况、拥堵分流疏通及救助等情况报告相应所辖区内预防拥堵应急指挥机构,并对现场应急事件发展态势做出判断和提出进一步应急反应的建议。

(五)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和保护。

第六条  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及时建立重大节假日预防拥堵应急指挥机构及应急救援队伍,并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有调整,要及时告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市公路管理局。

(二)路政巡查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拥堵信息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重大节假日预防拥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密切关注公路拥堵信息,并及时发布公路通阻信息。

(三)公路拥堵路段就近的治超执勤车、路政巡查车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令,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投入到应急工作中去,协助相关部门开通应急绿色通道,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现场进行分流和疏散。

(四)如发生严重的拥堵事件,相应所辖区内预防拥堵应急指挥机构及应急救援队伍应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要务,为拥堵的车辆、人员提供相关衣物和食物等基本生活保障品,确保无人员因公路拥堵而产生人员伤亡。

(五)应急救援队伍应时刻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打、砸、抢、烧等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并随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医疗救治机构做好应急工作。

(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从应急预案启动起,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七)路政巡查中队、超限运输检测站应密切注意检查车辆时可能引起的公路拥堵,一旦产生车辆拥堵公路及公路收费站时,应及时进行梳通。

第七条  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工作指令。对拒不执行上级指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或对执行上级指令不坚决,造成人员伤亡、事态扩大等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八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