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 負責受理社會各界有關經濟建設、發展環境、行政效率等方面的投訴;
二、 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處理的原則,對投訴件轉交有關部門研究予以處理,並督促反饋處理結果;
三、 負責報告重大投訴,並提出調查辦理工作建議,經授權,直接調查及辦理情況復雜、問題嚴重或職責交叉的投訴;
四、 負責全區投訴網絡成員單位的業務指導;
五、 接受群眾行政咨詢;
六、 收集、整理、分拆有關信息及時提供領導決策參與;
七、 完成其他交辦的任務;
受理範圍 一、 對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二、 對我區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發展環境、區政建設、城區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對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責、辦事程序和政策規定的咨詢、意見和建議;
四、 對直接影響群眾生活的有關問題及突發事件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五、 對社會生活中發生的屬於需要政府方面解決的有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六、 對區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規章等方面的咨詢和建議。
答復時間 您反映的情況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辦理意見,情況復雜的適當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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