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受理範圍 辦理流程  
(一)對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受理管轄範圍內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
(三)組織調查、協調處理管轄範圍內機關及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
(四)組織、協調、督促下級機關調查、處理涉及本地區、本單位的效能監察投訴問題;
(五)對下級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六)效能投訴電話:96178。
(七)答復時間: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辦理意見,情況復雜的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