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受理范围 办理流程  
(一)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受理管辖范围内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
(三)组织调查、协调处理管辖范围内机关及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四)组织、协调、督促下级机关调查、处理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效能监察投诉问题;
(五)对下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效能投诉电话:96178。
(七)答复时间: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意见,情况复杂的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