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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战略部署,推动科创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助力秀洲区项目引育,激发人才活力,打造创新创业的氛围,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拟组建嘉兴市秀洲区科创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基金”)。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运作原则,现将以公开遴选形式招募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创基金简介
(一)基金规模
科创基金规模1亿元,其中基金管理人通过社会资本募集的部分不低于20%(管理人自身出资占比不低于1%,募集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不超过2家),其余由嘉兴市秀洲区科创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人才集团”)出资及募集的部分不超过80%。全体出资人按项目分期出资,资金同比例到位。首期出资规模3000万元,在首期出资使用完或项目投资金额不足时,根据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安排出资。
(二)基金投向
科创基金原则上主要投资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半导体材料、医疗器械及新能源等科技领域。
(三)基金存续期
科创基金存续期为10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6年。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2次,单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基金合伙协议为准)。
二、申报资质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二)管理团队
基金管理机构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管理机制
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出资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中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目标认缴规模的1%。
(五)募资能力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核实各出资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机构在提交申报方案时,须至少已经募集到基金目标总规模的20%资金(含自身出资部分),并提供出资人承诺函。
(六)管理规模及成功案例
基金管理机构或核心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有3个(含)以上成功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案例。
其中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资须为被投企业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
(2)投资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上一会计年度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成功投资定义如下:①近5年内退出的项目,转让年平均收益率(单利)或IRR达到20%;②未退出项目有公允价值的,按最新公允价值(以最近一期融资或公开市场交易价格为准)计算,年平均收益率(单利)或IRR达到20%以上。
三、遴选流程
(一)公开征集
公开发布基金遴选公告及申报指南。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至2025年9月19日。
(三)材料初审
材料初审将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根据遴选评分标准对申报材料内客观分部分进行打分工作,客观分排名前8的申报机构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
遴选评审会将于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并将于召开遴选评审会前的至少3个工作日,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申报机构参加遴选评审会,未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申报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机构需在遴选评审会当日到达现场,并根据申报指南等相关要求进行现场答辩,无故未到场答辩的,视为弃权。
遴选评审会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机构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
(五)尽职调查
对候选基金管理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未通过尽调的候选管理机构将不再进行后续合作,并且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依次递补候选管理机构。
(六)结果公示
基金发起人履行决策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在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网站官网(http://www.xiuzhou.gov.cn/)及科创人才集团公众号上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请方式
(一)资格自评
申报机构可在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网站官网及科创人才集团公众号上查询本基金遴选公告,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二)获取申报材料
自评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可发送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至邮箱xzkcrc@163.com。接收到上述材料后,《嘉兴市秀洲区科创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通过邮件回复。
(三)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电子材料(U盘)。
1.纸质材料: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应包含:
(1)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
(2)可编辑文档,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
3.所有申报信息应保证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报、漏报、选择性填报。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
4.申报机构须于2025年9月19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寄达(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材料(U盘)一份)。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581号秀宏大楼东幢15楼1503室;收件人:嘉兴市秀洲区科创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3-83629354;监督电话:0573-83603358。
未按规定的形式和数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逾期递交不予受理,材料递交后不接受补充或更改。申报日期以邮寄收到时间为准。
5.本遴选公告及申报指南仅用于基金管理机构的申报及遴选事项,所涉内容不应视为对任何相关方的要约和承诺,也不得用于申报机构的对外公开宣传及路演,基金管理机构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