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博英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套光伏、新能源汽车用集成式逆变控制设备、10 万套高端智能储能设备建设项目 |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正阳路南侧、正原路东侧 | 浙江博英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兴嘉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投资12000万元,购买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正阳路南侧、正原路东侧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0554m2,总建筑面积为 46973.40m2,拟购置自动电池模组PACK线、注塑机、自动喷塑线/喷漆线等设备,实施年产30万套光伏、新能源汽车用集成式逆变控制设备、10万套高端智能储能设备的建设规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污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喷塑粉尘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喷漆废气、喷塑固化废气、焊接废气、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干式过滤(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焊条、废次品、废布袋、实验室废物、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活性炭优先选择再生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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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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