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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抽样编号为XBJ25330411306530330ZX的姜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历伟副食品店销售的白芷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之第(九)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玖拾圆整(¥196.00),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