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卫生人才均衡布局,现将嘉兴市秀洲区202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5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从事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且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要求的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考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
秀洲区2025年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为19名。
招生(招聘)专业 | 培养层次 | 承办院校 | 院校代码 | 委托培养方 | 招生(招聘)计划 | 选考科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嘉兴大学 | 0217 | 秀洲区 | 6名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中医学 | 本科 |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 0299 | 4名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护理学 | 本科 | 湖州师范学院 | 0223 | 1名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儿科学 | 本科 | 杭州医学院 | 0036 | 2名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3名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麻醉学 | 本科 | 1名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精神医学 | 本科 | 2名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三、招生(招聘)流程
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202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区(行政区划下面的街道)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录取办法,2025年定向培养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一)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于6月29日8:30至6月30日17:30填报志愿。
2.填报批次:普通类提前批。
3.填报要求: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培养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划取上线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三)体检
秀洲区卫健局根据各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
1.按照往年招生流程,志愿填报结束后48小时内,秀洲区卫健局会根据高校反馈名单通知体检。今年体检时间为7月2日。请报考考生在接到体检通知前,务必保持24小时(尤其7月1日晚间-7月2日凌晨)通讯畅通(最好留有2个以上可联系的手机号码),并避免长途出行。
2.秀洲区卫健局根据各招生高校提供的名单,及时通知需体检考生。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经秀洲区卫健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前往参加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请勿报考。
4.体检后,秀洲区卫健局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及录取资格,并按高校要求出具放弃书面声明。考生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此次体检的,将不予安排补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秀洲区卫健局与秀洲区人社部门协商后,按相关操作原则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的时间内到秀洲区卫健局签订协议和承诺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协议签订须按下列原则操作:
1.第一步:秀洲区卫健局根据“符合秀洲区户籍(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结合招生(招聘)计划,确定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
2.第二步:自协议签订规定的时间起,因拟签约考生放弃而递补者,按第一步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不在规定的时间或未按操作原则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高校要求出具放弃书面声明。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高校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六)录取
秀洲区卫健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学校将签约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七)备案
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高校将定向培养医学生名单抄送秀洲区卫健局与秀洲区人社、财政等部门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科层次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秀洲区财政按4.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在定向就业协议中明确。
五、就业与待遇
1.因2025年度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无招生(招聘)计划,本年度被录取的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定向培养学生按期毕业后,按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秀洲区卫健局行政所辖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具体工作单位由秀洲区卫健局按实际进行分配,经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中医康复学和针灸推拿学等本科层次专业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康复学和针灸推拿学专业定向培养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浙江省内医学类高校全科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或按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培,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或住培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以上具体事项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3.定向培养生考生今后如有违反个人信用承诺,将会被列入浙江省卫生健康信用不良信息,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失信管理,并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4.以上招生(招聘)计划及流程时间节点均以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秀洲区卫健局、秀洲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嘉兴市秀洲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导航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湖路725号,具体位置:嘉兴市秀洲区政务中心西侧主楼18楼1822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0573-82079442
嘉兴市秀洲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0573-82721485
嘉兴大学招生办0573-83640000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0577-86682000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办0572-2599888
杭州医学院招生办0571-87692654
嘉兴市秀洲区卫健局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