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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时间 | 批文 |
1 | 关于对大塍1399线和秀塍1262线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秀辐建〔2025〕1号 | 2025.4.27 | 见附件 |
2 | 关于对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秀建〔2025〕26号 | 2025.4.27 | 见附件 |
3 | 关于对秀洲区人民医院高照院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秀建〔2025〕27号 | 2025.4.28 | 见附件 |
公告期:自2025年4月30日起,七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上述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电话:0573-82722552,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秀路351号七楼。 | ||||
相关附件: |
嘉环秀辐建[2025]1关于大塍1399线和秀塍1262线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27]关于秀洲区人民医院高照院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26]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