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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时间 | 批文 |
1 | 关于对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 项目-加创路、横一路、横二路、纵一路 配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秀建〔2025〕24号 | 2025.4.21 | 见附件 |
2 | 关于对嘉兴西互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0万根拉索、12万套卡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秀建〔2025〕25号 | 2025.4.21 | 见附件 |
公告期:自2025年4月25日起,七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上述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电话:0573-82722552,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秀路351号七楼。 | ||||
相关附件: |
[25]关于嘉兴西互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0万根拉索、12万套卡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24]关于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加创路、横一路、横二路、纵一路配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