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秀洲区文旅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文化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构建法治建设保障体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八五”普法等各项工作与文旅年度工作结合,全年召开法制建设工作会议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坚持民主集中决策机制和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儿童戏剧、国际艺术村、美丽中国研究院和专项资金补助等重要事项上坚持一事一议,开展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纠纷处理等合法性审查,凡涉及5万以上的经费使用事项经党组会议审核,2-5万事项经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全年召开党组会议共计22次。
2.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严格管理区内营业性演出,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年累计办理并办结文化市场领域行政许可事项85件,累计23家艺术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理行动,共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检查260家次,开展网络巡查2400家次,办结平台信、访、网、电全渠道“民呼我为”事项331件,满意率100%,共约谈整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20家次。提升文物执法水平,查办文物行政处罚案例4起,罚款61万元。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1054人次,检查场所519场次,立案调查并办结4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3.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公开,坚持党务政务公开透明,扩大党内民主,围绕财政预决算、重要政策等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区政府集约化网站上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全年在区政府网站和局政府网站公开资讯46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共计284篇。强化普法宣传,加大对文旅行业的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公共文化场馆配备法律法规类报刊供读者借阅,通过文艺赋美、送戏下乡、举办非遗市集等活动植入普法宣传,利用“3.18安全生产月”、“4.26知识产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平安浙江”等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全年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案例5次。
4.培育法治建设人才队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全年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20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骨干队员“传帮带”培养,新招录执法人员2名,共计7名,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获评年度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岗位技能团体第二,全局行政执法证持有人员16人,4名队员入选市“青苗”人才库。
二、存在的不足
1.建设机制有待提升。执法联动机制有待完善,部门、科室间的信息共享和行政执法协作有待加强,法治建设典型经验和取得成效均不显著,在方式方法创新上有待进一步探索。
2.宣传效果有待提升。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未能结合文旅行业特点进行精准宣传;普法宣传形式,未能有效触达部分文旅行业从业人员,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法律意识仍然较为淡薄。
3.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全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情况为0,法制审核专业力量薄弱。“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执法队伍全为新进人员,现有执法队队员7名,下沉队员3名,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力量偏弱。
三、下阶段主要安排
1.完善法制建设机制。强化法治建设部门、科室协同联动,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平台载体等方面的探索,优化营商环境。
2.深化法治宣传探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文旅活动、新媒体平台,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重点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法律宣传,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法制审核力量,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