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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拟对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一期项目-京杭大运河(秀洲段)综合保护示范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2- 21 08: 44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一期项目-京杭大运河(秀洲段)综合保护示范段工程

 嘉兴市秀洲区 ,南起东升西路钢材市场,北至王江泾精英学校

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优创环境科技有公司

本项目南北长约 2000 米,红线面积 52545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景园林工程、建筑工程、水生态工程(含义庄河河道整治)、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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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排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施工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洒水扬尘、绿化等),下层泥渣定期清运,不外排。

废气:建筑工程必须落实密目网和围挡,施工场地内应定时洒水抑尘。粉状建材、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

噪声: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于弃土和泥渣规范运输至当地指定场地消纳。淤泥经固化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的河道浆砌石挡墙的地基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224日至20252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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