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明晖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套分线盒、50 万套高压直流接触器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正阳西路 61 号 | 浙江明晖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嘉兴嘉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投资13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拟购置注塑机 、数控加工中心、激光打标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00万套分线盒、50万套高压直流接触器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现有污水站处理后和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直接纳管排放,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经吹气除尘机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移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一般废包装物、边角料、收集粉尘、锡渣、不合格品、废滤料、不含油金属屑外卖综合利用。污泥、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油桶、废包装物(除废油外)、废油墨、废有机溶剂、废胶粘剂、沾染胶粘剂的废物、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电路板、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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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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