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 业务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秀洲区2025年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1- 17 17: 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根据《秀洲区持续深化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实施意见》(秀洲政办发〔2024〕24)文件要求,对嘉兴市欧菲光塑业有限公司等46家D类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按《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执行相应加价:对工业企业评价结果当年为D类连续两次为D类连续三次(含)以上为D类的企业分别执行加价0.30元/千瓦时、0.40元/千瓦时、0.50元/千瓦时的用电加价政策,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止。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秀洲区经信商务局反映情况。联系地址:秀洲区行政中心441室;联系电话:82720227。

附件:公示名单.wps


                                     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