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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90000/2024-218818 | 生成日期: |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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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 | 秀洲建〔2024〕21号 | 来源: |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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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11 |
文号: | 秀洲建〔2024〕21号 |
来源: |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管委会(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促进工作,有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根据《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嘉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制订本细则。
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嘉兴市秀洲区民政局 嘉兴市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024年9月10日
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
购置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促进工作,有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根据《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嘉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制订本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针对秀洲区范围(不含塘汇、嘉北街道)目前正在装修且未完工或在政策执行期内开工装修的旧房(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国有土地上住宅、集体土地上农村住宅),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施工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阳台柜等物品和材料,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单个(单位)商品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附件1),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鼓励应用绿色建材家装产品。
施工中除上述物品和材料购置费外的人工、智能家居、水电管线、涂料等费用,不享受补贴范围。
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
二、补贴申领流程
(一)备案。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正在装修的申请人须补备案程序。
国有土地上住宅,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请人,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提出申请,经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予以备案,审核通过的装修备案通知书在“浙里办”下载。
集体土地上农村住宅,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请人,需在装修前填报《嘉兴市秀洲区农村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备案表》(附件2)并携带房屋竣工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向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依次经镇(街道)、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备案,申领装修备案表。
(二)提交材料。补贴申请人在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向房屋所在地村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领材料清单核查表(附件3)、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4)、申领补贴承诺书(附件5)。申请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且本人提交申领材料,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审核拨付。
1.村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逐户予以100%实地核实并确认盖章后,由申请人将申领材料报各镇(街道);
2.各镇(街道)予以复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各镇(街道)向申请人出具带编码的受理凭证(附件6),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周的申报材料汇总上报至区专班;
3.区专班将随机选取20%数量进行实地查看并填写抽查表(附件7)。审核通过后,区住建局按照受理凭证编码顺序,向产权人银行账号拨付补贴资金。
具体申请流程参考旧房补贴、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流程图(附件8)。区专班与资规、民政主管部门在补贴发放前应对房屋数据进行比对,避免同一套房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来抓。
(二)成立工作专班。秀洲区成立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各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同时领导小组提请审计和纪委参与,确保政策平稳有效落地。
(三)严格绩效监督。按照属地原则,村(社区)应对消费者装修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区专班协同镇(街道)定期对消费者已申领补贴购置的物品和材料真实性及是否实际用于装修进行核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一经查实会同属地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予以收回补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镇(街道)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纸、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补贴相关信息,进村(社)、进企业、进商圈开展线下活动,强化政策解读,鼓励以此次消费补贴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四、附则
本细则政策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额度提前用完,应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本细则具体由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最高限价
2.秀洲区农村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备案表
3.秀洲区申领材料清单核查表
4.秀洲区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
5.秀洲区申领补贴承诺书
6.秀洲区申领补贴受理凭证
7.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抽查表
8.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流程图
附件1
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最高限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饰面砖 | ㎡ | 200 | 含大理石板材、瓷砖 |
2 | 岩板 | ㎡ | 500 | |
3 | 地板 | ㎡ | 300 | |
4 | 墙板 | ㎡ | 800 | |
5 | 集成吊顶 | ㎡ | 150 | 含轻钢龙骨 |
6 | 套装门 | 套 | 3500 | 含门套、门把手及五金配件 |
7 | 马桶 | 个 | 3000 | 不含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 |
8 | 整体柜 | ㎡ | 1500 | 全屋定制,含五金配件, 按投影面积计算 |
9 | 淋浴房 | ㎡ | 1200 | |
10 | 淋浴花洒 | 套 | 2000 | |
11 | 水龙头 | 个 | 600 | |
12 | 浴室柜 | m | 3000 | 含镜柜、台盆、下水等配件 |
13 | 地漏 | 个 | 200 | |
14 | 橱柜 | m | 3500 | 含上柜、五金件、水槽 |
15 | 浴缸 | 个 | 5000 | |
16 | 阳台柜 | m | 2000 | 含台盆、下水等配件 |
附件2
秀洲区农村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备案表
备案编号:
申请人 |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房屋基本情况 | |||||||
房屋地址 | |||||||
房屋竣工时间 | 房屋结构类型 | ||||||
房屋层数 | 房屋建筑面积 | ||||||
房屋拟装修情况 | |||||||
装修开始时间 | (拟)完成时间 | ||||||
是否改变房屋原结构 | 是( ) / 否( ) | ||||||
改变原结构说明 | |||||||
拟装修范围 | 全屋装修( )/厨卫改造( ) | ||||||
村民(居民)委员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请村民(居民)委员会、镇(街道)做好装修现场核实,拍照留存工作。 |
附件3
申领材料清单核查表
产权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旧房详细 地 址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核实情况 | 备注 | |||
1 | 备案通知书(“浙里办”下载)、自建房装修备案申请表(附件2) | 有( ) 无( ) | ||||
2 | 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5) | 有( ) 无( ) | ||||
3 | 申领补贴的承诺书(附件4) | 有( ) 无( ) | ||||
4 |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有( ) 无( ) | 复印正反面、原件核对 | |||
5 | 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农民自建房除外) | 有( ) 无( ) | (不动产权证书:落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小区五方主体永久公示牌照片、档案馆保存的竣工表) | |||
6 | 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施工合同 | 有( ) 无( ) | 应出示合同原件、提供复印件,合同中应体现申请补贴的材料、物品测量、放样、铺装、安装或旧装拆除等具体施工内容。 | |||
7 | 纸质(或电子)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支付凭证 | 有( ) 无( ) | 发票:发票抬头应为产权人,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均可,应明确物品数量与单价,开具时间应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支付凭证:凭证中收款方应为发票对应的开票方,金额可一次性支付或定金+余款方式支付,支付日期除定金外、应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核实情况 | 备注 | |||
8 | 单元入户门牌号、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 | 有( ) 无( ) | “房屋改造前照片”应涵盖所有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安装施工部位照片,每个部位不少于一张;“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若在政策期施工的已完工材料品类则需提供所有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完工照片,每种品类不少于一张,若未完工则需提供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现场堆放照片,每种不少于一张,照片需带时间、地点水印及物业、社区人员在场的彩色打印件。 | |||
9 | 实地核查情况 | 属实( ) 不属实( ) | ||||
申请人 |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村民(居民) 委员会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镇(街道)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
补贴申请表
备案通知书编号:
产权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旧房详细地址 | ||||||
房屋面积/㎡ | 竣工时间 | ||||||
装修单位 | 装修联系电话 | ||||||
装修开始日期 | 装修结束日期 | ||||||
开户行 | 银行卡号 | ||||||
发票对应的购置物品清单 | |||||||
序号 | 物品或材料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实际金额(元) | ||
1 | 饰面砖 | ㎡ | |||||
2 | 岩板 | ㎡ | |||||
3 | 地板 | ㎡ | |||||
4 | 墙板 | ㎡ | |||||
5 | 集成吊顶 | ㎡ | |||||
6 | 套装门 | 套 | |||||
7 | 马桶 | 个 | |||||
8 | 整体柜 | ㎡ | |||||
9 | 淋浴房 | ㎡ | |||||
序号 | 物品或材料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实际金额(元) | ||
10 | 淋浴花洒 | 套 | |||||
11 | 水龙头 | 个 | |||||
12 | 浴室柜 | m | |||||
13 | 地漏 | 个 | |||||
14 | 橱柜 | m | |||||
15 | 浴缸 | 个 | |||||
16 | 阳台柜 | m | |||||
合计 | |||||||
实际补贴金额 (按上述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 |||||||
申请人 |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村民(居民)委员会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镇(街道)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区专班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5
秀洲区申领补贴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承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为首次申领,未享受过其他补贴政策。本次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所提交材料无任何伪造、涂改、弄虚作假等情况,同意接受电话回访或实地核查。若违反本承诺,愿意取消补贴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6
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凭证
受理编号:嘉秀(王店)202409060001(示例)
申请人:
根据《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你于2024年 月 日 分 申请位于 (小区名称x幢x单位xxx室) 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并提交了下列材料:
□ 1. 装修备案表;
□ 2. 嘉兴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
□ 3. 申领补贴承诺书;
□ 4.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 5. 不动产权证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国有土地上住宅、集体土地上农村住宅);
□ 6. 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施工合同;
□ 7. 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
□ 8. 单元入户门牌号、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经审核,符合本次材料购置补贴的发票总额为人民币 元,拟拨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不符合补贴条件;
□2.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 项材料;
本人已知晓本次物料补贴金额,不存在异议。承诺所拨付金额均用于政策期间的装修、改造。
申请人签字: 发证机构(公章):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备注:本凭证一式三份,申请人、乡镇(街道)、区住建局各一份。
附件7
秀洲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抽查表
申请人 |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房屋基本情况 | |||||||
房屋地址 | |||||||
房屋竣工时间 | 房屋结构类型 | ||||||
房屋装修基本情况 | |||||||
装修范围 | 全屋装修( )/厨卫改造( ) | ||||||
补贴设备状况 | 已安装( )/未安装( )/无( ) | ||||||
当前状况 | 未装修( )/装修中( )/已装修( ) | ||||||
是否与提供材料一致 | 是( )/否( ) | ||||||
备 注 | |||||||
区专班核查情况 | 核查人员: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