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11330400MB15011309/2024-217883 | 有效性: | |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31 |
文号: | 来源: | 秀洲区政府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31 |
文号: | |
来源: | 秀洲区政府 |
各镇农业农村办、局属相关科站: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5号)有关精神和《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级农业投资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农发〔2023〕33号)相关要求,现就市级农业投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要求
1、主体投资项目。对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已在市级范围内登记注册)为投资主体,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应符合数字(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现代种业发展、农机研发制造等方向之一,且在深化数字化改革、推动农业“双强”、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作用突出。补助内容包括与项目建设目标紧密相关且切实必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和研发、生产、加工、制造、仓储等装备设施,不包括内部装修、生产资料(投入品、易耗品)、办公设备等。
2、公益性投资项目。以区、镇(街道)政府或国有平台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强村公司)等为投资主体,投资总额在500 万元以上,项目应符合农业综合服务、农业科技创新和农创客培育等方向之一,且在壮大集体经济、强化公共服务、示范辐射带动等方面作用突出。补助内容包括与项目建设目标紧密相关且切实必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和具有公益作用的装备设施,不包括内部装修、生产资料(投入品、易耗品)等。
二、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主体根据要求在8月8日前将《市级农业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市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一式8份上报到区农水局乡村产业科。区农水局组织相关科室审核后会商区财政择优推荐上报。
三、项目评审和立项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立项评审。项目立项评审以现场答辩形式进行,由评审小组对答辩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提问。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评审等情况,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联系人:区农水局乡村产业科 王淼
区畜牧兽医站 曹海军
区农机管理服务站 郑颖
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张枫
区种植业总站 赵汲
区果树与蚕桑技术推广管理站 朱晨辉
附件1:市级农业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2:市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方案
嘉兴市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7月31日